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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
“夺命漂流”还要裸奔多久
作者:张枫逸


  各地应该对漂流项目进行集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出台安全管理标准,早日结束漂流的“野蛮生长”。
■张枫逸
  5月28日,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发生一起游客漂流遇山洪袭击事故,致8人不幸遇难。事故前,气象部门连续发布两次暴雨预警,“夺命漂流”照常营业。在次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甚至出现“互踢皮球”的场面:台山市旅游局与体育局互相推责。(据5月30日新华网报道)
  漂流遭遇山洪,有天灾的因素,但山洪并非不期而至。5月26日至28日,台山市气象局先后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示防御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等灾害。在接到明确预警信息的情况下,凤凰峡景区依然组织游客进行漂流,最终导致8人死亡。与猝不及防的灾难相比,这种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更令人痛心,而躲藏在天灾背后的人祸更值得追问。
  作为一项水上休闲活动,漂流近年来广受游客追捧,许多景区都开发了相关项目。然而,与之相随的是,近年来多地频出漂流安全事故。2013年7月14日下午,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天堂山河谷漂流突遇山洪暴发,94名正在河中漂流的游客猝不及防,卷进了洪峰激流。事故最终导致8人死亡,9人受伤。事后,涉事漂流公司3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捕,漂流项目未获审批、安全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此次广东凤凰峡发生的漂流事故提醒人们,时隔3年后,漂流行业的监管盲区依然存在。
  其一,缺乏主管部门。业内人士指出,2004年7月1日 《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旅游部门就不再具备审批漂流项目的资格,但其他部门也未获得审批资格。近年来,广东等省份自行出台规定,漂流作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由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行政许可。不过由于漂流同时还涉及游客管理、水利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等环节,关系到旅游、水利、海事、安监等多个部门,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九龙治水”的问题。此次凤凰峡漂流事故发生后,当地旅游局和体育局就相互踢皮球。
  其二,缺乏规范标准。目前,漂流行业在场地建设、装备与技术、漂流流程管理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科学的规范,导致各漂流项目的安全配套设施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比如,一些漂流点只是给游客提供救生衣而没有安全帽,事实上漂流最危险的,正是游客在翻船落水后被石头撞击头部。和游泳场馆对救生员数量和资质都有强制性要求相比,漂流项目相对宽松了许多,大多是雇佣当地农民担任安全员,缺乏专业的救生培训。
  “夺命漂流”一路裸奔的背后,实质是游客的生命安全毫不设防。一些漂流经营企业往往会钻监管的空子,为了节约成本,对相关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更新不到位,或是在天气不好的时候依然让客人 “开漂”,以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眼下暑期将至,漂流又会成为避暑旅游的热门选择。各地应该对漂流项目进行集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出台安全管理标准,早日结束漂流的“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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