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孔国俊 记者顾艳伟)《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广西区政府要求,广西区工商、商务、旅游等职能部门联合在住房、旅游、养老健康、互联网等行业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广西区工商局副巡视员罗凤鸣说,工商机关在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以强化市场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为先导,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并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商场、超市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经营者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力争实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程度和解消费争议的目标。
据悉,广西区工商局先期在南宁市和防城港市开展了“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试点。根据该局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试点工作方案,凡参加创建活动的市场主体一律按照“统一称谓、统一标志、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承诺”的要求 ,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并逐步推动街区、行业创建,提高创建工作覆盖面。在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职能作用及消委会组织的消费维权社会化平台优势的同时,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经营者、城乡基层组织等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创建活动。
广西区工商局提出,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将以12315平台为基础、信息化网络为支撑,利用智能化加强对经营者信用度管理,持续开展打击影响“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和控制效能。
近年来,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愈发重要,广西区政府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广西区政府新闻办提供的资料显示,前期,广西各部门积极组织放心消费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第一季度,广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案1054起,办结812起 ,移送司法部门2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