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粽子30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96批次,“月盛齋”“源盛齋”“湘夫子”等6批次不合格,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8%。
本次抽检依据为《粽子》(SB/T10377-20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理化项目过氧化值、重金属项目铅,食品添加剂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丙酸及其钙盐、钠盐、脱氢乙酸、纳他霉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微生物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商业无菌共计18个指标。
抽检结果显示,抽检302批次样品,6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商业无菌不达标、检出甜味剂安赛蜜和糖精钠。商业无菌一般指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微生物和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本次发现商业无菌不达标说明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安赛蜜和糖精钠是常用的合成甜味剂,主要用于蜜饯等食品中,但不得用于粽子中。本次在粽子中检出安赛蜜和糖精钠说明相关生产企业可能为增加产品甜味,超范围使用了甜味剂。
附:6批次不合格粽子名单
洛阳喜汇西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周口市久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检出值为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水产大世界合家欢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省久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子,乙酰磺胺酸钾 (安赛蜜)检出值为0.03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北京东单菜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康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盛齋”粽福粽子礼盒,检出为商业无菌不达标。标准规定为商业无菌。
北京东单菜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康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佳香粽粽子礼盒,检出为商业无菌不达标。标准规定为商业无菌。
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华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源盛齋”桂花豆沙粽,检出为商业无菌不达标。标准规定为商业无菌。
湖南高桥大市场伟隆基业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浏阳市溪江乡竹叶香食品厂生产的“湘夫子”五谷杂粮粽,糖精钠检出值为0.05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