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结果,4批次汽油不合格,涉及成都金堂县官仓蓝鹰加油站、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加油站、彭州市兴隆加油站、龙泉驿区山泉加油站等4家加油站。
成都市工商局今年第一季度对该市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双流区、都江堰市、崇州市、彭州市、邛崃市、郫县、金堂县、大邑县、新津县、蒲江县等区域内的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依据相关国家标准,主要对成品油的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甲缩醛、N-甲基苯胺、铁含量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检测结果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成品油中,车用柴油全部合格,车用汽油部分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和氧含量指标。
据悉,目前成都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