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7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工商局发布该市流通领域灯具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良光灯饰”等9批次样品不合格。
今年4月,聊城市工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市市场上在售的灯具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7000.1-2007《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GB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对样品进行了检测。
经检验,“良光灯饰”等9批次灯具样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和辐射电磁骚扰等。
据悉,目前聊城市工商机关已责令相关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又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发布该市流通领域家用灯具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齐鲁明珠”等5批次样品不合格。
今年第一季度,济南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家用灯具类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检测了灯具类商品的标志、结构、外部和内部布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和热试验(正常工作)、防尘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器强度、耐热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
经检验,5批次样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均为标志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齐鲁明珠、威仕丹迪、景雅、开尔照明、seebest视贝等。
灯具商品的标志是表明灯具质量信息的载体,是消费者选购灯具商品的主要信息来源。本次抽检中,标志不合格的主要表现为部分灯具商品漏标灯电流。商品参数和使用注意事项不全,会导致消费者因不能全面了解商品参数信息而错误安装,造成电气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