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白树友 记者周余涛)《西安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日前由陕西西安市政府正式印发,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及“根据业务实际实行‘穿透式’监管”的原则,西安市将进一步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提高民众风险防范意识。
《工作方案》重点整治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线上交易行为。《工作方案》明确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
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构标的,不得变相集资,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工作方案》要求,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字样。
《工作方案》鼓励民众通过网站、电话等多渠道举报,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根据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