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7月25日,吉林省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玩具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共抽检21批次样品,“贝婴玩具”等16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76.2%。
吉林省工商局近期委托吉林市工商局采用GB/T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标准对吉林地区流通市场上的玩具类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依据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2014《玩具安全》、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等国家标准,重点对样品的消费品使用说明,机械和物理性能,电玩具的安全,燃烧性能和特定元素迁移等指标进行了检测。共抽检21批次样品,16批次被判定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6.2%。
不合格样品存在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一是消费品使用说明和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和标识虽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安全,但国家强制性标准中作出了明确要求,尤其警示语是引导和提醒消费者正确购买以及安全使用玩具产品必不可少的文字内容。
二是机械和物理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主要体现为,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正常使用、跌落测试以及活动部件间的间隙等项目不合格。
三是电玩具的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规定:“当可充电电池置于玩具内时,应不可能对其充电。”但抽检发现有一组样品可通过玩具直接对其他电池进行充电。标准还规定:“当标识或说明标在包装上时,还应声明因该包装含有重要信息必须给予保留。使用说明和本标准要求的其他内容应使用简体中文。”但抽检发现有部分样品的包装盒上无“充电电池只能在成人监护下充电”语句或清洁和保养的详细说明。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贝婴玩具 (2批次)、GUANGCHANG、鸿隆玩具、成乐美、迪多乐、美贝乐、KOSGROUP、399TOYS、广宇诚、汇纳玩具、铠力玩具、XUYUANTOYS、欧雅格、凌盛玩具、AULDEY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