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针对北京市丰台区部分市场内个别商户掺杂销售非法“象牙”制品的行为,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市场科对辖区文玩市场采取四项措施,杜绝非法“象牙”制品入市销售。
一是立即停市。要求存在违规行为的文玩市场通知集市商户,立即停止定期集市交易行为。
二是及时公示。要求文玩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宣传警示,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禁止销售非法“象牙”制品的横幅和公告。
三是限期整改。丰台工商分局市场科对文玩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其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针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四是举一反三。对文玩市场开展行政指导,要求市场主办单位积极履行管理责任,细化对固定商户的责任要求,加强对临时商户的检查督促。
(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