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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五华消协——
勿轻信“证人证言”
作者:梧桦


  本报昆明讯 近日,针对近期保健品消费投诉增多的情况,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谨防上当受骗:
  一是要明眼分辨,正规的保健食品包装上有个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或标注“国食健注G”或“国食健注J”的注册号,表示该产品已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或标注“食健备G”或“食健备J”的备案号,表示该产品已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要分清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界限。查看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主要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声明(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三要分清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查看商家销售的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注册号或备案号。商品包装上出现“QS”或者“SC”编号的,即为普通食品。
  五华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商家宣传的某患者食用本产品后如何有效的证人证言,特别是“有效率、治愈率”等广告词;也不要轻易相信影视名人或“穿白大褂的医务工作者”的广告宣传。 (梧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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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比较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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