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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施行一年
广告违法率下降84.29%
作者:冯松龄


      本报讯 8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监测违法广告数据已连续数月保持在较低水平,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实施前下降了84.29%。发布会还通报了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0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据介绍,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数据显示,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有关广告的消费投诉举报数量高速增长,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主要内容之一,新《广告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充分彰显。
  在新《广告法》的有力震慑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各广告活动主体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传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名人明星违法违规代言、不满10周岁未成年人代言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监测违法广告数据已连续数月保持在较低水平,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实施前下降了84.29%。
  与此同时,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相关监测平台月均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发布的各类广告近500万条次,有关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均及时派发各地调查处理。
  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查处典型违法广告集中行动,加强药品、医疗、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加大重大案件统一调度指挥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约2.4万件,罚没款约4亿元,有力地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工商总局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推进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配合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专项行动,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以及整治“两非”等专项行动,切实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约3200件,罚没款约6700万元。
  互联网广告是广告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个领域。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的施行,对于规范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广告产业乃至互联网产业规范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冯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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