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由于付费将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医院的医疗广告顶至前列,上海工商部门对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安平医院等广告主涉嫌违法广告行为,以及百度搜索、搜狗搜索等广告发布者涉嫌未尽审查义务行为,将一并进行立案调查。这也是上海首例违反《暂行办法》的案例。
通过前期排摸,上海市工商局于9月1日在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上发现,输入“人流”或“人工流产”字样时,跳出的推广广告中,显示有“上海南浦妇科医院”“上海安平医院”“上海徐浦中医院妇科”的相关广告,监管人员进行了截屏取证。
监管人员经过核实发现,上海安平医院、上海南浦妇科医院、上海徐浦中医院都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这种将违法医疗广告医院顶至前列的做法,涉嫌违反了《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应该事先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出证。对于上述不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卫生部门不会允许其发布含有“人流”字样的广告内容。因此,搜狗、百度等搜索引擎,发布这些广告,涉嫌未尽审查义务。
“过去对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各地监管部门看法不一。即使认定其为广告,也常因为管辖权问题,难以对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一并查处。”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说,此次的新规明确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并扩大管辖范围,认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三者,任意一方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均对违法行为有管辖权。这大大加快了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速度。
上海市工商部门表示,在付费搜索排名广告宣传中,比较容易发生虚假、误导广告行为的,包括维修、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出国留学中介等领域,下一个阶段围绕对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学习有重大影响的领域,开展关键词的排摸、搜索,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