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银行微公号‘吹牛’拒领80万元罚单”追踪
本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中国消费者报》4月29日1版报道的《洛阳银行微公号“吹牛”拒领80万元罚单》有了结果。9月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洛阳银行被处罚40万元,目前此案已结。
自2015年11月份起,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洛阳银行)的微信公众号luoyangyinhangzz,一直在频繁发布理财广告,内容为“抗降息最佳产品——洛阳银行‘大额存本取息’储蓄产品,降息不降收益,5年期存期利息提前得”。
今年1月23日,郑州市的魏先生看到广告宣传后,在该行所属的银行网点存款50010元办理了该项存款理财业务。魏先生随后了解到,该行推出的该项业务并非“抗降息最佳产品”,其他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比该行的更“抗降息”。魏先生认为该行的广告宣传内容误导其理财,分别向《中国消费者报》及郑州市工商局投诉举报。
4月25日,郑州市工商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郑州市工商局认为,洛阳银行在其微信公众号广告中频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词语,长期向客户进行虚假宣传,拟做出80万元的行政处罚。洛阳银行拒绝接受。
近日,郑州市工商局下发了对洛阳银行处罚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案目前已执行完毕。
办案人员认为,洛阳银行郑州分行长期反复使用绝对化禁用词语“最佳”描述其金融产品,以引发公众关注。至案发止,使用禁止词语达8个多月,关注微信公众号受众达8000余人。工商部门认定银行的行为属于特别严重等级。截至目前,洛阳银行对行政处罚没有再申请复议和诉讼,40万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