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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起,一种名为“一元夺宝”或“一元抢购”的电商模式在全国各地悄然流行。记者调查发现,早在多年前这种模式就已存在,只是游戏规则略有改变——
“夺宝奇兵”变身“一元夺宝”
作者: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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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胡军
  “花一元钱获得一个抽奖机会,很可能就能中奖,中奖就意味着花一元钱得到一台宝马车或者一部新款i-phone手机等等,听起来确实非常有诱惑力,”北京李先生向记者说起自己接触“一元夺宝”的经历。
  自2015年起,一种名为“一元夺宝”或“一元抢购”的电商模式在全国各地悄然流行。
  然而,2004年5月14日起,本报曾陆续以《有奖?竞买?网易“夺宝奇兵”涉嫌设赌》《设赌?有奖?专家质疑网易“夺宝奇兵”》《网易公司“夺宝奇兵”获奖者身份证是假的》为题,连续报道过网易公司于2004年初开设的竞买游戏“夺宝奇兵”涉嫌在网上开设赌局一事。
  时隔12年之后,这一涉嫌赌博的行为,再次以“一元夺宝”的形式重现网络,只不过是将游戏规则略有改变而已。
惊喜背后暗流汹涌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渗透到消费者生活的每个角落。在逐渐成熟的网络消费体系中,团购、秒杀、返利、代购等等不断涌现的多元化创新层出不穷,给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不断制造惊喜。
  据记者了解,这些“一元夺宝类易购电商平台”的网站,大多宣称“投入一元钱”,即可博得宝马车、iphone手机等市场热销产品;搭建一个此类网购平台的软件代码售价竟低至500-600元;有消费者诉称其在一个月内就投入20余万元,结果仅获得一部i-phone6s手机。
  调查发现,所谓“一元夺宝”或“一元抢购”,就是确定一个市场热销商品的价格,然后按照1元1份的标准分成与价格对等的份额。消费者可以选择认购一份或多份,每一份均对应一个获得该商品的机会。所有的份额均被认购后,根据平台制定的一个规则,最终计算出一名幸运者获得这一商品。
  说起自己接触“一元夺宝”的经历,北京李先生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幼稚很可笑:“其实很清楚,打水漂的概率相当高,说不好听点,跟买六合彩之类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贪便宜,抱着侥幸或者是赌博的心理吧。”
  目前,各类“一元夺宝”类平台上出现的热销商品价值越来越高,“起购价格”也从1元上涨至10元,甚至100元。以业内知名度较高的网易一元夺宝平台为例,其“一元商品”有“iphone7128GB,总需7088人次”;挂出的“十元商品”就有“福特福克斯两厢1.8L自动基本款,总需13888人次”;还有一款“百元产品”为宝马730Li领先型,总需10800人次”……相比而言,同样在业内影响较大的京东商城“一元抢宝”,总共只列出了193个商品,且均为“1元商品”,价值最高的为总需人数(即商品价格)7480元的iphone7128GB。
通用的游戏规则
  据一位熟知内情的前网易资深中层管理人员介绍,网易一元夺宝平台正是这种模式的始作俑者,“夺宝奇兵”停止运营后,网易就发起了这个“一元夺宝”,刚开始目的只是为了激活数量庞大的休眠邮箱用户,提高邮箱登录率。与原来的“夺宝奇兵”游戏规则稍有不同的是,“夺宝奇兵”用的是无重复最低价竞拍,参与一次就需要交一次钱,幸运的参与者最终以无重复最低价购买产品。而“一元夺宝”的方式比较简单,参与者也可以重复投注,最低可能投注一元钱,按规则抽中的幸运号,就可以直接拿到这件产品。两个游戏的本质大同小异,只是规则有变化,但利润都非常可观。
  “后来发现越来越好玩了,通过吸引海量的邮箱用户参与,利用用户赚便宜的心态和赌博心态,来参与活动,效果非常好,就这么着做起来,然后就拉出来单独做成了一元夺宝平台,结果是学的网站越来越多,形成了集群效应。”
  目前,几乎所有的“一元夺宝”都采用一套通用规则,其实大多是沿用网易的规则,也就是用户可多次重复参与同一次“夺宝”,每次支付费用后均将获得一个“夺宝号码”。当期满员后,平台通过一套自称“公平、公正、公开的算法计算出一个当期的幸运号码”。如果消费者事先所获得的“夺宝号码”与“幸运号码”相同,则直接获得该“宝”。
  以网易公司的“网易一元夺宝”为例,其幸运号码计算规则为:1.商品的最后一个号码分配完毕后,将公示截止该时间点本站全部商品的最后50个参与时间;2.将这50个时间的数值进行求和(得出数值A)(每个时间按时、分、秒、毫秒的顺序组合,如20:15:25.362则为201525362);3.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系统还会等待一小段时间,取最近下一期中国福利彩票“老时时彩”的揭晓结果(一个五位数值B);4.(数值A+数值B)除以该商品总需人次得到的余数+原始数 10000001,得到最终幸运号码,拥有该幸运号码者,直接获得该商品。如遇福彩中心通讯故障,无法获取上述期数的中国福利彩票“老时时彩”揭晓结果,且24小时内该期“老时时彩”揭晓结果仍未公布,则默认“老时时彩”揭晓结果为00000。
“一元夺宝”新瓶装旧酒
  2004年,网易公司的网络产品经理莫子睿设计了一套名为“夺宝奇兵”的游戏,创造了一个不小的热点。
  网易“夺宝奇兵”游戏一开始就这样宣传:“夺宝奇兵”采用反传统的“价低者得”竞价方式,刺激有趣,只要你有胆,价钱任你砍,让您能以低至1元的超低价捧回价值上万元的名贵产品!当时,该游戏最具诱惑力的宣传广告就是“一元干掉史上最强的笔记本!IBMT41P王者归来”。
  2006年,广州市工商局经检分局经过缜密调研后,出具了《关于对网易“夺宝奇兵”活动的投诉的处理建议》,认为网易“夺宝奇兵”竞拍的实质是通过支付费用换取以明显低于成本价购买商品的机会,而且能否投中有很大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涉嫌聚众赌博,根据《高法、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应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04年那个时候,IBMT41P真正算得上笔记本电脑中的王者,市场售价接近4万元,当时北京三环边的房子,很多售价也就4000来块钱,一台电脑就值10平米的房子,你说诱惑大不大?”回顾起当时的情形,山西消费者姚先生记忆犹新:“很多人玩那个,出价最低是未被重复的最低价,就能按出价拿到那个产品,记得那个游戏是规定每参加一次竞价需要支付2元,最小加价单位才1毛钱。现在的一元夺宝,本质差不多,就是形式变了变,但更像买彩票,更像赌博了。”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从本质上说,一元夺宝和夺宝奇兵没有什么变化,典型新瓶装旧酒!从行为的性质上来看,这种活动根本不符合有奖销售的法律要件。”对于网络上涌现的“一元夺宝”或“一元抢购”,曾关注过“夺宝奇兵”案的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秀生律师认为,如果最后确实有商品被消费者以1元获得也好,10元也好,100元也好,都明显具有低价格、高成本等要件,应该属于赌博性质的。消费者不要贪便宜,把企业当成慈善家,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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