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汽车合格证是车辆上牌、投保时必须提交的法定证明文件。近日,山东省章丘市市民牛女士向章丘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自己买了新车,却迟迟拿不到合格证,导致新车既不能上牌也不能购买保险。
据牛女士介绍,今年9月7日,她在章丘市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当时店内承诺2日内给予车辆合格证,但半个月过去了,合格证却一直未交付,导致其车辆无法上牌、买保险。牛女士对此十分不满,来到章丘市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希望能协助其尽快拿到合格证。《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车辆合格证本身就是汽车质量的证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规定:“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因此,汽车销售商延迟或拒绝交付车辆合格证的做法属于违约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购车后有权向4S店及时索要所购车辆的合格证。若商家迟迟不交付车辆合格证,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解除销售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经章丘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解,4S店将车辆合格证交付给了牛女士,牛女士得以顺利上牌,表示不再追究4S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