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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
旅游“红黑榜”须绑定有力惩戒机制
作者:林琳


  人们不仅希望看到一份榜单,更期待看到治病的“处方”,进而看到切实的“疗效”。
■林琳
  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表扬最佳景区、优秀旅行社、优秀导游、优秀旅游工作人员和文明游客,曝光环境脏乱、管理混乱、服务恶劣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不文明游客。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是一次新尝试。(据中国消费网10月10日报道)
  长假是旅游高峰期,不少游客和景区、导游之间是“愉快地玩耍”,但也有一些游客在景区胡乱刻字,有些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有些景区服务太差、秩序太乱。此番,国家旅游局把其中一些典型的,或优秀或恶劣的人和事,总结到一份榜单上,挺有意义。
  比如,它不是随机抽查的结果,而是汇集了各地旅游主管部门掌握的本地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的信息;它有具体考核分类和指标,涵盖景区、旅行社、旅游工作人员、导游、游客五大类,景区又分综合秩序和厕所革命、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安全保障、旅游服务四个专项。也就是说,这份榜单还是相对权威和全面的。
  对公众而言,榜单的意义在于简洁明了,具体明确。哪些旅行社、景区、导游值得信赖,哪些陷阱较多、问题较重、“选择须谨慎”,都一清二楚。而接下来,自然是“用脚投票”,再想旅游时,“红榜”上的优先考虑,“黑榜”上的尽量远离。
  毫无疑问,这也是一种广而告之。而看罢“广告”,人们更期待它的“疗效”,即在“红黑榜”发布之后,是否会有后续的制度安排,让“红榜”上的诸位保持一贯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同时如何处置“黑榜”上的诸位,迫使其改掉、剔除自身的问题和毛病。
  这好比看病,医生先查出谁有病、有哪些病,然后是对症下药,最终目的是治病救人。所以,在国家旅游局公布了“病人”及“病情”之后,公众更希望知道有没有具体的 “治疗方案”。比如,发布榜单的方式会不会形成常态?比如,对“黑榜”上的景区、旅游公司、导游有何处罚?罚款、停业整顿还是取消资格、资质?有网友建议门票降价,等彻底改正了再恢复票价——像是玩笑话,但道理没错,不真正“割肉”,一些人如何能痛改前非?再如,榜单应随时更新。此外,对各地信息的掌握也不能仅靠地方旅游部门的汇报,还应参考、借助群众情况反映、举报等。
  近年来,针对企业、个人的行为尤其是一些负面、失当行为,有不少类似“黑名单”在建立和公布,拖欠工资的企业会被纳入 “失信黑名单”,污染企业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欠钱不还的人会被列入“老赖黑名单”……而随后,“黑名单”上的企业和个人往往会面临联合惩戒,包括企业在贷款、经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多方面受到限制甚至“一票否决”,而个人也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购物、出行受限。从这些“黑名单”制度运行的情况来看,其联合惩戒的功效并未得到充分保证和发挥,往往是上了“黑名单”便无下文,有些地方“黑名单”长期处于“空窗期”。这些经验和教训之于国家旅游局的“红黑榜”,同样适用。人们不仅希望看到一份榜单,更期待它能够“绑定”治病的“处方”,进而看到切实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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