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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
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作者:王保君 田珍祥


  本报西宁讯(王保君 记者田珍祥)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青海省海西州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大力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目前,全州已有24家商场(市场、超市、旅游景区)作为典型试点单位着力实施这两项制度。
  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是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是指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因相关因素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为了有效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海西州市场监管局以格尔木、德令哈为重点地区,有重点、分步骤全力推进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工作。
  海西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按照“先期引导,后期引领”“先期推行,后期推广”的总体步骤,力争让这两项制度全面铺开,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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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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