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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不断创新 努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准确把握消费经济发展趋势,充分认识改善消费环境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外需不足、投资下降的背景下,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今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1%,消费已经超过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一些新消费模式、新消费热点,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亮点。以网络消费为代表的新消费方式发展迅猛,至11月底全国网上零售额4.6万亿元,同比增长26.2%。
  虽然我国消费环境在不断改善,但总体上还不够理想,降低了消费信心,削弱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特别是,一些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成为百姓投诉的热点,这会影响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像涉及文化娱乐服务、网络购物、汽车及零部件等新消费的服务类投诉连续七年增长,前三季度投诉占比高达45.1%。国家工商总局2016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的约占93%。同时,一些跨国公司对中国消费市场的双重标准,引发社会上的广泛讨论和关注。今年9月初,三星在多国召回NOTE7手机却不包括中国大陆,经有关部门约谈后,才宣布在中国召回。
  目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时期。通过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新消费,带动新投资,培育新产业,对促进明年经济发展非常重要。这对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新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的前瞻性,消除消费隐患,促进新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日常消费领域市场监管,适应百姓传统消费品质提升的迫切要求,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维权力度。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把加强农村、农民的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任务,提高城乡消费维权的均等化水平。
准确把握品牌经济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作用
  发展品牌经济,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是适应百姓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产业素质和供给质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方向。发展品牌经济,需要商标、技术、质量、商誉等多要素支撑。但商标是品牌的重要载体,是品牌保护的法律支撑,在品牌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商标品牌的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商标的国际化程度低。我国商标申请量虽然位居世界第一,但每百万人口商标申请量还不高,2015年瑞士为4652件,韩国3783件,澳大利亚3397件,德国3173件,中国是1939件;并且我国仅有4%的商标赴国外寻求保护,而瑞士的商标申请中72%是国际商标,美国是46%。二是全球知名品牌数量少。著名品牌咨询机构国际品牌集团发布的《2016年全球最佳品牌》,美国有52个品牌上榜,中国仅有2个品牌,并且我国品牌的价值与国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商标知识产权侵权多。华为作为知名品牌,面临着许多商标侵权的困扰。很多非通讯行业的产品、企业字号或企业名称使用带有“华为”字样的名称,有的甚至还在该类商品上注册了“华为”商标;为应对职业打假人,这两年支出超过3000万。全国政协关于中华老字号品牌质量提升情况的报告中反映,近年来围绕老字号的商标纠纷、假冒侵权事件屡见不鲜,一些老字号商标在国内外被抢注,有的地方老字号品牌商标被他人仿制或造假,企业维护自身品牌和知识产权任务过重、成本过高、周期过长,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要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强化商标品牌意识,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我国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商标服务体系,强化商标品牌的法律保护,推动我国商标向品牌提升,推动我国商标品牌向国际化迈进。
准确把握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重要作用
  李克强总理强调,放与管相辅相成,更有效地管就可以更多地放,只有管得更好才能放得开、放得活,才能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强调要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市场活而不乱。
  市场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市场经济越繁荣发展,越需要市场监管来保障。目前,我国市场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如用传统的审批模式,以各种行政审批代替监管;用传统的监管方式,大量重复检查,不计成本代价;用传统的监管规则,约束新产业、新业态的创新;用传统的行业监管,已经不适应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趋势,等等。
  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进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坚持简约监管,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坚持审慎监管,适应新经济发展趋势,鼓励创新。要坚持公正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坚持综合监管,适应科技创新、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大趋势,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要坚持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要坚持协同监管,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方式,实现社会共同治理。
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明年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的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围绕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以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消除百姓经商兴业障碍为重点,在更深层次上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形成新的改革热点和改革亮点,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较快增长、繁荣发展。
  1.积极推进 “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五证合一”改革,切实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推动明年3月出台《关于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支持地方开展“多证合一”改革试点,有序实施“多证合一”。按照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开展对标,研究建立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
  2.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围绕提高注册登记效率,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年底前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实现网上登记注册,有条件的地方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工作,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模式和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进一步推动省地市开放名称库,有序推进企业名称自主选择。优化个体工商户的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推进以“多证合一”、分层分类管理、简易注销为主要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全流程便利化”服务管理,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
  3.继续深化 “先照后证”改革。继续配合做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工作,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继续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继续支持上海等地依托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工商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互联互通。
  4.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围绕便捷高效服务,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破解创业者“退出难”问题。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适时出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办法》。
  5.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围绕推动“双创”深入发展,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和全系统的知晓度,将其打造为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开展新设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指导各地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帮扶创业就业等工作。扎实推进非公党建团建工作,继续扩大“两个覆盖”,提升非公党建团建整体水平。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12月5日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以更顺畅的渠道、更有效的做法、更精准的服务,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办实事、解难事。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围绕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竞争执法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继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企业优胜劣汰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环境。
  1.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竞争执法和竞争倡导,增强执法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及企业、社会在竞争合规上的共识。大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参与研究起草相关实施细则,建立总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继续关注民生领域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做好重大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持续加大对公用企业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建立查处重大仿冒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协调机制,有效查处跨区域仿冒侵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传销重点地区整治,加大对网络传销的监测和打击力度。强化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推动企业提高自律意识,围绕直销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严厉查处直销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经济检查工作。
  2.加强网络等市场监管。适应新业态发展和监管需要,继续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法规体系,推进依法管网。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动联合检查,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扎实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优化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功能,强化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加强合同行政监管,规范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配合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
  3.加强广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广告导向管理。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查办重大违法案件。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医药、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创新“互联网+广告监管”手段,强化广告监测。明年,实现对4000家传统媒体、1000家主要网站广告的日常监测,将传统媒体违法广告时长和条数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积极打造广告业“双创”平台,支持建设30个以上广告业创新示范基地、研发基地和创业孵化器。
  4.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都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的事项,明年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5.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2017年底前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台公示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市县所三级干部的培训,“全国一张网”熟练使用率达到60%。优化公示信息查询和公示功能,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提升系统的便利化水平。做好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利用。推进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年底前实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实现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提高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出资、行政许可等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
  6.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建立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体制机制,全量归集政府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推动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各省区市实现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全覆盖,提高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数量和质量,杜绝“空户头”。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规范“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等的信息协作,依法有序开放有关市场监管数据,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为消费升级营造良好环境
  围绕消费者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新消费、日常消费、农村消费为重点,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完善消费维权平台,加强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经济发展。
  1.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落实《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解决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推动区域消费维权机制和跨境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建设。
  2.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创新监管方式,深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检,提高线上商品抽检比重。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实现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全发布。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对网购退换货、公用企业服务、修理和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使用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系统和消费维权案件数据库。
  3.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围绕更好满足消费者维权的便利化需求,加快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争取一期工程在明年“3·15”前投入使用。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发挥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参与作用,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争明年实现省级全覆盖。扩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范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12315“五进”工作向新领域延伸,在消费集中场所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加强12315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诉转案”工作。
  4.大力支持消协组织履行公益性职责。大力加强消协组织建设,支持消协组织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深入开展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和消费者评议工作。针对热点领域和涉及百姓消费利益的重大事件,及时约谈重点经营者,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主动参与有关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积极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围绕品牌经济发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树立商标品牌意识和国际化视野,完善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制,加强商标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对品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强化商标品牌战略顶层设计。制定商标品牌发展实施意见,指导推动商标品牌发展。积极支持各地政府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引导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加强农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建设。主动参与商标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发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的平台作用,加强商标品牌对外合作。健全科学的商标品牌评价体系,有序开展商标品牌评价工作。
  2.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拓展商标申请渠道,优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明年在上海、重庆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力推进商标网上申请,2017年向所有申请人开放网上申请,力争1-2年内申请比例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网上申请业务范围。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明年年底前电子送达和电子商标注册证系统投入试运行。完善全国工商系统商标数据共享系统,明年实现数据自动更新。扩大推行商标独任审查制,提高审查效率。
  3.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对老字号商标的注册保护。创新商标监管方式,将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商标执法协作,促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推动落实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省市县三级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4.加强商标评审工作。进一步简化案件审理流程,提高审理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健全监督责任机制,加强案件审理质量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合议制,探索推进“双随机”案件审理模式,有序公开案件裁定文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制止恶意抢注行为力度,维护市场主体的商标信誉和创新成果。积极推进商标行政确权保护便利化。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明年工作提供保障
  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基础建设、法治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1.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严字当头、重点发力、问题导向、以上率下,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贯彻落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加强党组巡视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问责,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基层建设。总结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经验,深入研究深化地方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规范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的指导。围绕新常态下的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发挥“两报一刊”的新闻宣传影响力和引导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等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到基层。
  3.加强法治建设。按照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根据市场监管实际需要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推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尽快出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加强信息化建设。围绕市场监管现代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工程,不断提升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全国一张网”、国家法人库等国家战略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强化信息化在工商和市场监管中的有效应用,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形成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
  5.拓展国际视野。从长远战略需求出发,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国际化水平。主动参与相关领域国际规则研究制定,促进工商和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与国外的对接,进一步搭建市场监管交流合作平台。
  最后,要抓好《“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规划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会同质检总局等7个部门,编制了《“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这是国务院确定的22个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第一部全国性市场监管专项规划,也是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目前规划已经上报国务院,争取近期发布实施。我们要做好预案,加大宣传力度,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跟踪考核,建立高效实施机制,把贯彻落实好规划作为明年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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