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苏消保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公布2016年该省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标称商标为“爱玛”“欧派”等44批次样品不合格。
此次抽检涉及徐州、宿迁、泰州、泰兴和扬州等5个地区,抽检项目为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能力、续行里程、脚蹬间隙、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等8项,涉及雅迪、速派奇、新日、绿源等57个品牌。共计抽检150批次商品,经检验,合格106批次,合格率为70.7%。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 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本次抽检中,44批次不合格样品最高车速全部不合格,其中7批次最高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上,其中一批次甚至达到33.4公里/小时。抽检机构专家指出,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车辆难以操纵,一旦发生意外,刹车距离过长,容易导致车辆失控而造成人身事故伤害。同时,车速过快还会加剧车辆自身部件的磨损及损耗,加快轮胎的磨损和蓄电池的损耗。
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其干态制动距离应大于4米。本次抽检中,33批次制动距离小于4米,制动性能不合格。
此外,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此次抽检中,148批次该项不合格。据介绍,该项目作出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电动自行车摩托化,但由于该项目在国家标准中被列为重要项而非否决项,对企业生产没有起到实际控制作用,实际生产中,厂家提升配置、增加车架强度、加大电池容量、使用无刷电机、使用铝合金一体轮毂代替辐条车轮等原因,都会导致整车重量增加。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都市梦、宝岛、都市风、金箭、麦德发(2批次)、倍尔捷、欧派(2批次)、赛鸽(2批次)、美耐、澳柯玛(2批次)、兴世达、友鸽(2批次)、新蕾、小羚羊、高仕、倍尔捷、金彭、雅乐骑、赛鸽、雷玛、格林、爱玛、大运、苏能、雅猫、神州大运、雅乐骑、远航、缘派、PHILLIPS、格林、真爱、荣事达、欧通、新蕾、金箭、莱威狮、松下、华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