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区贴出水表收费通知。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日前,吉林省扶余市部分居民向《中国消费者报》吉林记者站反映,该市自来水公司在城区各小区贴出通知,要求楼龄6年以上的居民楼更换自来水表,费用由居民承担,每块水表的价格是215元,如果拒不交钱更换,就一律停水。居民们对此意见较大,认为自来水公司的要求不合理,是乱收费。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赶赴扶余市进行深入调查。
换表收费引争议
2016年12月13日,扶余市隆昌花园小区一期的居民们议论纷纷。原来,在小区大门的墙上,突然贴出一个有关水表收费的通知。仔细阅读后,居民们才明白,通知是扶余市自来水公司贴出来的,声称楼龄6年以上的居民楼需要更换自来水表,水表费215元,不交费就停止供水。
居民们认为,该项收费不合理,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的计量设备,更换新水表应该免费。另外,一块普通的机械水表要收215元,居民们认为是高价水表,坚决拒绝安装。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居民向有关部门投诉,希望扶余市自来水公司能够取消水表收费。
据居民们反映,按照扶余市自来水公司的要求,全市凡是楼龄6年以上的居民楼,都必须更换新水表,尽管居民们意见很大,全市很多小区的居民还是被迫交了钱,有的小区已经更换完毕。
出具白条收据
2016年12月28日12时,《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扶余市隆昌花园小区一期,几名居民正在居民楼前的甬路上谈论水表收费的事情。经实地探访,记者看到几幢居民楼已经更换了新水表。
居民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认为自来水公司换水表,让居民们交纳215元不合理,这笔费用应该由自来水公司承担。就像去市场上买菜,我还要出秤钱吗?”采访中,其他居民的观点与刘先生相同。
在隆昌花园小区对面的一个居民小区,新水表的更换工作也已经完成。居民张先生称,新水表是刚更换的,向扶余市自来水公司交了215元钱。张先生出示的收费票据不是正规发票,而是一张白条收据。
记者在扶余市采访期间,部分居民对新更换的机械水表提出了质疑。居民们认为,机械水表在技术上已经落后了,即使更换新水表,也应该更换当前比较先进的IC卡智能计量水表。
按照水表收费通知上所留的电话号码,记者与扶余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王爽取得联系。王爽称,隆昌花园小区一期的水表收费通知,确实是自来水公司张贴的,但通知上“不交费停水”是施工工人所写,目的是让居民们快点交费,好早日完成改造工程,他们的做法可以代表自来水公司。
当日13时30分,记者来到扶余市自来水公司。该公司副经理邢继伟表示,公司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楼房自来水表出户改造工作,共有170幢居民楼需要更换新水表,目前已经更换了150幢。谈到收费一事时,邢副经理称,每户收取的215元钱,并不全是水表钱,里面还包含锁闭阀、检测费等费用。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邢副经理称该公司收取水表费用有依据,并出示了2011年7月5日由原扶余县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我县居民楼水表出户及陈旧管线改造的监审报告》。该报告第七条是建议,内容为“我们建议我县居民楼水表出户及陈旧管线改造费用每户550元”。
●消协观点
自来水公司涉嫌乱收费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刘亚军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更换水表费不应由居民承担,扶余市自来水公司涉嫌乱收费。水表是自来水公司为了履行供水合同而必须提供的一种计量器具,安装水表是售水活动的先决条件之一,水表应该由售水者提供、安装、维护、更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扶余市自来水公司向记者出具的监审报告,不是准许收费的批复,不能作为水表收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