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2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0号),其中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哈义利食品旗舰店苏宁(网站)易购销售的“哈义利”香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000CFU/g)高279倍。
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7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这次抽检的总体情况是:抽检水产制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肉制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糕点1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146批次,饮料9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宁波市梦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宁波江东济英食品商店销售的海蜒(水产食品),镉(以Cd计)检出值为0.2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7mg/kg)高出58.8%。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哈义利食品旗舰店苏宁(网站)易购销售的香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000CFU/g)高279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标称浙江野娇娇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思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野娇娇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纯绿豆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0CFU/g, 比 标 准 规 定(1500CFU/g)高165.7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标称嘉兴市醉香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醉香楼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绿豆冰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0CFU/g)高6.3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黑龙江、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江苏、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向社会公布。(本次抽检的合格样品信息详见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抽检水产制品74批次
本次抽检的水产制品主要是鱼糜制品(含虾糜)、藻类加工制品、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烤鱼片、水产深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其他盐渍水产品。共抽检水产制品样品74批次,覆盖4个生产省份的27家生产企业。其中:1.抽检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镉。2.抽检鱼糜制品(含虾糜)7批次,藻类加工制品15批次,烤鱼片7批次,水产深加工品3批次,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19批次,生食动物性水产品6批次,其他盐渍水产品4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肉制品99批次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是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共抽检肉制品样品99批次,覆盖8个生产省份的34家(生产)企业。其中:1.抽检熏煮香肠火腿制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2.抽检酱卤肉制品21批次、熟肉干制品4批次、熏烧烤肉制品4批次、腌腊肉制品16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