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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土地之乱这个锅不该业主背
作者:孙蔚


    ■孙蔚
  只有退潮后才知道谁在裸泳。近日,在河北三河市燕郊镇,一纸不动产产权证让当地多个小区的数千套房现出原形。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河北三河市政府表示,凡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的业主,都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虽然这个结果让这一困扰数千名业主的难题在一夜之间得以解决,但很多业主在高兴之余也不禁质疑: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事件的发生?二手房不能按时过户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那些因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一手房产权证的业主怎么办?房产牵扯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不容一丝一毫的闪失。笔者认为,此次燕郊发生的产权纠纷之乱,这个锅不应该由业主来背。
  该事件让“落宗”这一专有名词瞬间得到普及。房产落宗,即通过建立房屋和所在宗地的关联关系,生成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落宗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地上建筑物的性质和土地使用性质必须相同。举个例子,如果土地是5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却是70年产权的商品住宅,则判定为不一致。自2016年12月1日起燕郊开始推行不动产产权证,如果房产进行交易变更权利人,就需要换新证。这时候业主们才发现,其房屋的土地性质并非住宅用地,有的是工业用地,有的是绿化用地,还有的是违章用地。土地性质有问题,住宅就没有办法落宗,也没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更没办法交易。于是,一个死结套着一个死结,形成“连环劫”,把业主们坑苦了。
  既然这些土地并非住宅用地,为何开发商能盖起一个个住宅小区,还能公然销售给业主,而业主们还能拿到正式的房产证,房产证上还写着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对此,当地相关部门能说自己不知情吗?事情的原委其实不难猜测,无外乎当初有关部门默许开发商这么干,甚至为开发商提供各种便利、开绿灯,但现在房屋管理权限变更,新的管理部门不想或不敢背这个锅,所以真相就此踢爆,原先的管理部门便被人发现原来一直在“裸泳”。
  因落宗问题而无法换发不动产证,导致房产交易无法进行的事件绝不仅仅只有河北燕郊这一个案例,在河北石家庄、邯郸以及河南郑州等地也都有类似问题,其背后暴露的是土地指标被非法滥用、提前透支、管理松散等乱象。
  每年,全国都会根据五年发展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指标,根据开发指标和18亿亩土地红线指标确定开发量,例如河北省三河市的指标每年大约在150公顷—20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比例一般只有10%—15%,其余的指标为商业、工业以及配套设施用地等,这是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但作为“北漂”的后花园,燕郊根本用不了那么多工业或商业用地,反而是住宅用地需求旺盛,所以,地方政府就先上车后补票,提前把部分非住宅用地当成住宅用地使用,允许开发商建成住宅来销售。
  河北燕郊产权纠纷的实质是更深层的部门利益纷争,隐患早在当年“九龙治水”的国土、房管、住建、林地等多部门间标准不一、辗转重复登记时就已埋下。长期以来,一个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土地和建设分属不同部门审批,其中用地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归规划部门审批,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审批并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书,项目建设由住建部门审批并由房管部门下发产权证书。房、地权证分属不同部门且缺乏协同,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的根源。
  笔者认为,此次由不动产登记引出的纠纷发人深省,借不动产登记让土地证和房产证二合一的契机,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弥补之前不同部门之间形成的监管真空和漏洞,到了该进行全面制度性反思和整改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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