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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微”课堂 搭建“微”交流平台
西安升级打传手段
作者:白树友 周余涛


  本报西安讯(白树友 记者周余涛)记者从西安市工商部门了解到,近来,传销呈现“空壳理念”“电子商务”等新形式,传销活动更为隐蔽化、升级化,致使传销活动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工商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交流和学习打击传销新手段,取得一定效果。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接到四川群众刘勇举报,反映其女友被诱骗至临潼一小区的传销窝点,请求帮助。该局立即安排经检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赴举报区域进行解救。在对举报人举报地域进行全面排查后,执法人员最终在临潼区中心广场附近联合公安部门捣毁这一传销窝点,将该受骗女青年成功解救。
  据悉,相对于以往,传销方式呈现更隐蔽化、升级化发展:一方面传销培训场地既无产品也不直接收取入门费,或者收取后迅速转移资金;另一方面,无产品,“空壳理念”“人头”传销。同时,传销头目反调查能力强,以家庭或“朋友圈”为单位,分散租住,变集中授课为一对一讲课。在传销窝点现场,很难查获传销头目以及用于传销的商品、财物或组织者的账户、会计凭证、账簿。同时,一些传销活动“升级”逐步向网络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等幌子,实施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经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从西安市工商部门了解到,面对传销新变化,工商部门亟需准确研判,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开设“微”课堂、搭建“微”交流平台、提供“微”学习服务,提高针对性、实效性,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重灾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形成执法部门之间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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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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