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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合发展的时代共铸诚信
作者: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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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珍祥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伴随着早春的脚步,在亿万消费者的期待中,一年一度的“3·15”如期而至。
  过去的一个3·1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利好频出,亮点纷呈。《“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聚焦消保,部际联席会议瞄准维权;七日无理由退货细化标准,网络广告监管明确罚则;消费公益诉讼立出规矩,消法实施条例精雕细刻。利乐签收巨额罚单,宜家召回一视同仁;电信欺诈吃到重拳,公益诉讼捷报频传。一串串利好,一个个亮点,辉映出一个愈发清晰而坚定的事实: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众望所归,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维权实践,都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然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远未到鸣金收兵之时,仍需要卯足劲攥紧拳瞪大眼。特别是这个创新和颠覆无所不在的融合发展时代,老牌投诉难点尚未彻底消停,新晋投诉热点就纷纷登台亮相。中国消费维权事业依然前路漫漫,挑战多多。
  我们不能忘记:有人吃了天价鳇鱼,有人尝过高价大虾;新房产权证常被卡脖,新车合格证屡被扺押;网上约车被索高价,黑心外卖无处可查;钓鱼网站无孔不入,改号软件遍地开花;流量劫持不足为奇,信息泄露屡见不鲜;P2P网贷不时跑路,预付卡商家动辄失联;双11电商虚假打折,黄金周景区趁机宰客;魏则西事件令人心痛,徐玉玉之死引人泪奔。
  我们膜拜新技术,享受新业态,拥抱新消费。我们也要正视新问题,呼唤新规矩,铸造新秩序。我们必须看到,制售假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权失信行为,在网络经济中叠加放大,给很多消费者带来了新的痛苦和烦恼。
  排解这些痛苦和烦恼的路径纵有千条万条,共铸诚信永远是不可规避的必选动作,这是历史与现实的必然选择。
  “诚信者,天下结也。”先贤的这一论断,穿越两千多年的历史时空,在融合发展的网络经济时代,更具警示意义和实用价值。从技术角度而言,连接网络经济市场参与各方的是互联网;而从哲学角度来看,真正让这种连接得以存在和持续的纽带是诚信。失去诚信的支撑,网络连接而成的经济与社会关系将不堪一击。可以说,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对诚实信用发出了更真切更迫切的呼唤。
  面对前所未有的诚信之痛和诚信之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应当立即行动起来,加入到共铸诚信的新的时代洪流之中。
  时代的变换如此之快,业态的迭代如此之快,消费的升级如此之快,矛盾的聚集如此之快,对全社会弘扬诚信、践行诚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鼓励创新尊重创新,我们也反对蛮干鄙视胡来;我们要坚守诚信的要义敬畏法律守规矩,我们更要领悟诚信的精髓尊重常识讲良心。
  在交易方式和类型不断创新、权利和义务关系更趋复杂的大背景下,弘扬诚信,践行诚信应当也必须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从某种角度而言,立法部门尊重规律立足国情适时制定经营失信行为责任清单就是讲诚信;行政部门创新思维秉公执法不断加强信用监管就是讲诚信;司法部门严格履职与时俱进不断为失信者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就是讲诚信;社会组织穿针引线敢于发声不断给失信者制造强大舆论压力就是讲诚信;经营者尊崇法律恪守良知不断提醒自己跟失信者划清界限就是讲诚信。
  共铸诚信,融合发展或将一片坦途;背弃诚信,网络经济必将失去未来。
  这是一个崭新的时代,互联互通,共治共享。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网络经济正方兴未艾、如火如荼,让我们携起手来,共践诚信,共铸诚信!唯有如此,网络经济的明天才会更美好;唯有如此,网络经济才能给亿万消费者带来更大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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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01 版:3·15年度报告 共铸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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