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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 信息过度采集
个人信息采集乱 立法规范不容缓
作者:李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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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燕京
现状
强制采集个人信息现象泛滥
  互联网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题。如今,无论是下载APP还是领取优惠券,都会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而这些被过度采集的信息,有时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窃取,从而给人们的生活和安全带来威胁。
  大数据已然成为网络热词。当下很多企业打着大数据的名义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北京消费者李艳告诉记者:“我装过一款新闻软件,它要求获取我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甚至还要调用我手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也就是说,理论上它可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拍照和录音。我不明白,一个新闻软件为什么需要这些权限?”
  像这样需要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的现象在网上随处可见。这些征求消费者同意才采集数据的行为还算是好的,毕竟消费者知道自己填写的内容,也可以拒绝填写。但是有的应用软件会自动搜集消费者的信息,如在哪儿上班、家庭住址、有没有加班、有没有迟到等,让人防不胜防。更令人担忧的是,现在一些不法分子开发出了在网上搜集整理个人信息的软件,这些软件甚至还具有自动匹配、比对的功能,能够通过信息汇聚描绘出一个人生活的全貌。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潜在价值刺激着硬件设备商、网络运营商、软件开发商等企业采用各种方法对之进行采集。个人信息的分析、贩卖已经成了一个产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互联网企业在采集用户个人信息方面呈现出了过度化的倾向。一些移动社交应用近年来开始借助GPS定位技术广泛采集用户的实时位置信息;一些在线商城存储了大量用户的银行账户信息;一些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即时通信软件更是让用户亲朋好友的电话号码、邮件地址通通飘上了“云”端……虽然在搜集这些信息之前,各类应用都会通过相关服务条款对用户进行“告知”,但是海量的用户信息被收集本身,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件让人忧心的事情。
  网络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快捷,但与此同时,新的安全威胁也似乎如影随形。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而这些被采集来的信息又缺乏有效的保护,从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就因个人信息泄露遭受诈骗,最终因过度伤心昏厥死亡。虽然此案已火速侦破,但个人信息泄露的阴霾和风险却没有散去。徐玉玉的助学金申请包含了26个数据项,其中不仅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还有个人照片、生日、银行账号、学号、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信息等等。这些数据不仅呈现了申请者自身的状况,还反映了她的社会关系网。申请一次助学金,真的需要提交这么多数据吗?如果少一些数据,骗子或许就掌握不了徐玉玉的全面情况,就可能会露出马脚。
  目前大部分的个人信息在采集之后都没有加密保存,从而让个人信息处于“裸奔”的窘境,并将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个人信息采集已经到了必须受到约束的时候了。规范个人信息采集行为不仅可以提高数据收集的科学性,还可以减轻人们的负担,减少信息扰民现象的发生。
成因
利益诱惑 监管乏力
  个人信息能换钱,这在互联网上是人尽皆知的。记者调查发现,在网上个人信息可以轻易买到,而且价格不贵,有的几万条才卖几百元。这些个人信息多数是通过软件自动搜集来的,成本很低。而且同样的个人信息可以卖给不同的买家,有的人买了之后从中筛选出自己的目标客户,只要一个客户成功交易就可以赚回本钱。
  个人信息不仅是骗子的最爱,也是一些企业的盈利之本。以谷歌为例,它是最大的互联网广告服务商,而要想向它的广告客户证明它作为投放平台的价值,谷歌就必须搜集尽可能多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的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号码、职业、收入等。不仅如此,用户在虚拟网络空间留下的行动或思维痕迹,比如婚恋状况、教育背景、兴趣爱好、消费偏好和购买习惯等,都是互联网公司的摇钱树,因为只有先把这些信息搜集起来,进行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这些互联网服务商才能向广告客户提供精准的广告定向投放指南,从而达到最终的销售目的。
  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人们早已意识到对虚拟世界依法治理的重要性,需要立法保护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的法规也已经相当完善。如美国在上世纪末推出了《电子隐私法》,欧盟出台了《大数据保护法》等。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不少关于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还不成体系,导致互联网监管工作呈现出“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而一些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也疏于对所拥有信息的管理,从而导致了如今对个人信息保护乏力的现状。这些状况的存在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导致个人信息被盗用、买卖现象屡禁不止。
建言
中国网络安全产业联盟秘书长 陈兴跃:
个人信息保护要多管齐下
  防止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一要立法规范,二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三要相关企业加强自律,四要用户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已经拥有大量用户基数、大量敏感数据的企业,有责任保护用户信息不外泄、不被黑客获取,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泄露用户信息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解决如何科学合理地采集个人信息的问题,一方面应当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明确统筹部门,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目的、类型、流程和使用权限,抑制过度采集行为;另一方面,对于可以标明一个人身份的数据项,无论是静态存储还是动态的传输,都必须加密。在加密技术和手段没有普及的情况下,应该尽量避免过度采集。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子畏:
完善立法才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从立法伊始,就将个人信息保护列为需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该法第四章用较大的篇幅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对个人信息立法保护”和“对网络诈骗严厉打击”的相关内容,切中了个人信息泄露乱象的要害,为今后保护个人信息、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奠定了坚实的上位法基础。
  对于不法分子来说,有了一部法律并不一定能让他们住手,因为目前关于盗取、买卖个人信息以及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不利的各种行为,在处罚上并不重,尤其是对于没有造成明显损失的行为追责还是难题。所以还必须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法对过度采集和盗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才能还个人信息保护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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