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震宇
回顾
支持消费者起诉
2016年4月6日,河南郑州市消费者王女士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的威佳东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佳东盛公司)订购了一辆某品牌汽车,当天支付车辆全款22万元,并办理了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等相关手续。王女士同时还委托4S店代缴车辆购置税及代办车牌。
几天后,4S店工作人员通知王女士,该车辆信息已在车管所信息库中登记过,所以无法上牌。经当地车管所核查,登记上牌的是一辆远在山西省晋中市的某品牌汽车。此后,王女士等了3个多月,3次更换临时车牌,也未能解决上牌问题,新车只能停驶。
在多次向销售方提出退车未果后,王女士投诉到中国消费者协会。为了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中消协决定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解除合同。中消协律师团指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浩支持消费者诉讼,将威佳东盛公司起诉至郑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法院,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其购车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并要求补偿1.4万元交通费。
庭审中,威佳东盛公司辩称,其已经履行了买卖合同义务,向王女士提供的汽车以及合格证都是真实、有效、唯一的,汽车合格证信息泄露并非其过错。该车系车管所原因不能办理上牌登记,王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登记上牌的请求。该车辆是可以注册登记的,合同目的是可以实现的,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郑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威佳东盛公司将车出售给王女士后,因车辆信息泄露,导致被他人先行注册,王女士所购车辆无法登记注册,无法上路行驶一直搁置,王女士买车却不能正常使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对王女士提出的解除合同、退还相关税费的诉求予以支持。威佳东盛公司虽然对车辆先行被他人注册没有过错,但消费者购买车辆后能够正常登记注册,是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经营者的附随义务,故对威佳东盛公司的辩解不予采信。对于王女士提出的因车辆无法注册上牌,不得不另外租车,要求1.4万元交通费补偿,法院认为与双方买卖合同无因果关系,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车退款以及相关税费。
此后,双方都提出上诉。威佳东盛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将汽车所有权转移给王女士,无法再向公安机关主张权利,且也已经履行通知王女士、协助王女士由汽车生产厂家出具证明等义务,一审判决认定其未履行附随义务是错误的;王女士则要求维持一审关于解除合同退车的原判,但同时继续要求威佳东盛公司补偿交通费。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涉案车辆信息泄露导致王女士的车辆无法注册登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对于王女士提出的租车费用补偿的请求,法院认为其租车费用和双方买卖合同没有因果关系。2017年1月9日,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分析
做消费者的坚强后盾
这是中消协律师团首次支持汽车消费者提起的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消费者遇到的各类消费侵权事件中,通过司法审判维权,可说是最终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但在现实中,通过起诉来维权的消费者相对较少,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司法诉讼耗时长、成本高,消费者难以承担诉讼的人力物力精力成本。相比之下,经营者不管在财力还是人力及专业程度上,都占有相当大的优势。因此,很多消费者往往只能放弃通过诉讼来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消协组织的八项职能,其中包括“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消协组织直接作为原告提起的公益诉讼,往往针对的是具有共性、涉及不特定消费者群体的消费侵权行为,是从“面”上对消费者进行保护。但对于一些具体的个案,由于涉及到个体消费者的具体利益,则不适合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而应该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由消协组织对其进行法律支持,通过诉讼手段维权,是从“点”上对消费者进行保护,更有利于维护个体消费者的利益。这种对消费者的救济方式能有效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方式。
中消协支持消费者就汽车合格证信息泄露而起诉要求退车,该案件的典型之处在于,汽车合格证被经营者不当使用已经不是偶然现象,由此带给消费者的种种隐患,无法上牌即是其中之一。在这起案件中,虽然尚无证据判定系销售商泄露了合格证信息,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是客观事实,消协组织要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在调解无果的前提下,支持起诉就成为了最好的选择。这一案件的胜诉也为同类消费纠纷提供了范例,即购车后正常上牌、使用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若附随义务未做到,合同可以解除。这一案例也说明,消协组织作为消费者的“娘家”,在解决消费纠纷时,不仅可以直接调解,也可以通过支持诉讼的方式,通过司法裁判帮助消费者维权,是消费者诉讼维权的坚强后盾。
建言
中消协副秘书长 董祝礼:
支持起诉要起到示范作用
消协组织不仅要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还要成为消费者的坚强后盾,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
2016年上半年,各级消协组织通过不同形式支持消费者起诉402件。由于消协组织的人力物力有限,支持消费者诉讼也要有所选择,要注重诉讼事件、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选择和消费者关系密切,受影响的消费者众多,且通过调解手段难以解决的消费纠纷,提供相关的诉讼援助。通过一次起诉,不仅要解决单个消费者遇到的问题,更要通过该诉讼对此类问题的解决起到示范作用。这才是消协支持消费者起诉的真正意义所在。
下一步,消协组织会继续倾听消费者的呼声,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投诉案例进行认真筛选,按照前述标准,帮助消费者提起诉讼,并在诉讼期间,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帮助,让诉讼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强大武器。
国企职员 孙小姐:
希望能更多支持消费者起诉
消协支持消费者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权,对消费者维权无疑是很有利的。就我个人而言,如果遇到比较严重的消费纠纷,可能会向媒体爆料,也可能向工商、消协投诉,但一般不会选择向法院起诉。因为诉讼很麻烦,要请律师,要准备证据材料,要花很多精力以及金钱,就算能胜诉,所得可能还不如付出的多。
如果有消协支持,我可能会选择通过诉讼来维权,因为我会觉得我不是孤立无援的,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在支持我帮助我,而且消协人士比我更加专业,能给我更好的诉讼建议,胜诉的可能性也增加了。
我希望消协能更多地支持消费者通过起诉来维权,可以制定一些标准,符合标准的消费者就可以获得消协的支持。当然,消协可能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也不能支持所有的消费者诉讼,但可以选择一些特别典型的或者消费者确实经济困难的案子,来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