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朱海)3月22日,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当选为江西省消保委主任。
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前身是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9年6月30日。据不完全统计,27年来,江西省县级以上消协组织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336125起,解决32754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亿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来信咨询1516余万人次,收到消费者送来的锦旗、表扬信等27308件(封),将大量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原有的消费者协会的设置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特别是“消费者协会”这一名称,与其履行的公益性职责不相符合。
为此,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西省实施办法》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单位组成,其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各项职责”,从立法层面规范了新常态下江西省消费维权组织的机构建设。
2016年2月23日,江西省工商局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依法组建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请示》,得到省政府的批准,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藉此迈上快车道。截至2016年5月30日,各有关单位共推荐江西省消保委委员126名;其中,常委候选人65名,副主任候选人25名,常务副主任候选人、主任候选人各1名。2017年1月20日,上述委员均全票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