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四川 4批次 川菜王 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3月23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了最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4号),16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曝光,其中包括商标为“川菜王”等10批次菜籽油。
  四川省食药监局在近期组织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中,共发现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商标为“川菜王”“蒲鸭河”“渝歌”“易田”等10批次菜籽油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表现为检出溶剂残留量(规定不得检出)、苯并芘超标等。其中,标称安县辉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批次川菜王牌菜籽油检出不得检出的溶剂残留量,最高达215mg/kg。
  此外,标称四川省天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自贡市贡山贡水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牛小福”冷吃兔,被检出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15倍;标称四川省蜀风尚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绵阳跃进路分店销售的奇香肉干(酱卤肉类),菌落总数超标16倍。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该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四川 4批次 川菜王 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