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了最新一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7号):10批次白酒不合格,其中8批次检出不得添加的甜味剂;1批次标称四川蓝剑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不合格。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酒类、食品添加剂等2类食品共计483批次样品,经检测,合格样品47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不合格白酒的主要问题是违规添加甜味剂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及氰化物、甲醇超标。标称生产厂家涉及:四川省绵竹市竹茅春酒厂、四川省丹棱县杨场镇酒厂、岳池县新场酒厂等。
另外,标称四川蓝剑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因一水合磷酸三钠、pH值超标被判定不合格。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