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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监审三地行”系列报道
发挥成本监管作用 两年核减157亿元
作者:郑铁峰


    ■本报记者 郑铁峰
  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日前在浙江采访了解到,2015年—2016年,浙江各级成本调查监审机构对1137个商品和服务项目开展了成本监审,涉及管道燃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乡公交、有线数字电视、教育、景区门票等众多领域,经营者共上报成本1878亿元,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157亿元。
  据介绍,浙江省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目前纳入成本监审的项目有11项,涉及电力、管道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公共交通、客运出租车、生活垃圾处理、教育、养老服务、有线数字电视、景区门票等众多领域。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据统计,仅2015和2016两年,浙江各级成本调查监审机构就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157亿元,充分发挥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基础的职能作用。
  多年前,温州市一户一表安装费位居全省首位,市民对此意见很大。由此,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分局介入成本监审。经成本审核,该局核定温州市速杰二次供水工程有限公司一户一表安装定价成本为550元/只,一户一表安装费由原来的980元/户下降到580元/户。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累计减免安装费上百万元。
  2012年,舟山普陀山景区申请提高门票价格。根据成本监审结果以及相关因素,物价部门最终否决了景区管委会的提价申请,普陀山景区门票价格至今仍未作调整。
  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韩亚明表示:“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没有成本监审,我们就很难掌握经营者的实际运营成本,成本监审堵住了通过价格补偿企业不合理支出的口子,同时也成为了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
  据了解,为有效提高成本监审的效率,浙江省近年来在成本监审工作中进行了多项创新实践。
  2015年年底,浙江率先制定了《关于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第三方审核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统一规范了在成本监审实地审核中引入第三方服务的程序和职责。据统计,2016年全省40%以上的成本调查监审项目引入了第三方审核服务。
  近年来,浙江省还高度重视成本大数据建设,以浙江智慧价格项目建设为契机,建成了集数据上报、汇总、查询为一体的全省成本监审平台。目前,已有城市供水等9个项目模块、40万条成本数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浙江又以成本调查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推进浙江万里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自主定价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多方协调,制定了《浙江省民办高校成本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两所试点高校按实际教育成本制定学费标准,并按要求做好成本信息公开工作。试点高校按要求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5年在校生人数、收入和支出情况等具体信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信息公开制度还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力争在2020年前实现成本监审信息向社会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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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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