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近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对中小学生作业本、服装、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等5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通报。据悉,被抽查98家企业生产的115批次产品,经检验,有8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不合格,90家企业生产的105批次产品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1.3%。
记者从辽宁省质监局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该局在省内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共抽查14家课业簿册生产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黑山县大虎山镇天利印刷厂和黑山县大虎山镇兴顺印刷厂生产的中小学生作业本,各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纸张定量。
纸张定量是反映作业本使用性能的指标,纸张定量偏低,容易造成纸张物理强度不达标、纸面容易破损,对学生书写使用造成影响。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对新旧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把握不准。
在本次监督抽查34家服装生产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中,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沈阳卿云隆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休闲男裤,本溪市九鲲鹏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西裤,兴城市沙后所新宇服装厂生产的裤子,兴城市冬星盛源服装厂生产的裤子,兴城市鑫宝利制衣厂生产的休闲裤。5批次不合格服装的不合格项目都是纤维含量。
纤维含量是消费者选购服装材料和性能的重要依据,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质量意识薄弱,对产品出厂检验把关不够,标识标签控制不严。
此外,在抽查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产品时,发现丹东市柏源纸制品厂生产的1批次环保纸杯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感官指标,主要是纸杯印刷部位不符合标准要求。印刷部位不符合要求容易导致人们在使用纸杯时,印刷油墨从口腔进入人体,危害身体健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者对标准的具体要求理解不到位。
辽宁省质监局表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并责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企业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后处理工作,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后处理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