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公布20款不合格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
本报讯(记者贾珺)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发布了流通领域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掌掌眼”“晶石灵”等20款样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中发现珠宝玉石首饰销售中经常出现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是用商业名称进行标注,不能体现真实材质,如标注为阿富汗玉实际为大理石;
二是经人工处理未标注,如琥珀经高温压制把小块聚成大块,珍珠项链染色等,不如实标注;
三是无厂家代号印,纯度印记不合格;
四是把低档的珠宝玉石标注成高档的,如长石猫眼标注成猫眼,把石榴石标注成红宝石,玻璃塑料标注成其他天然珠宝玉石,石英岩(处理)标注成紫晶等。
本次抽检发现的20款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恒瞬间珠宝 (3批次)、玉天缘珠宝(3批次)、掌掌眼(2批次)、晶石灵(2批次)、HS恒升珠宝(2批次)、惠文祥(2批次)、诚信雅阁(2批次)、当代黄金等。
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买珠宝要“三看”
近年来,首饰品类越来越庞杂,工艺技术也在不断提高,染色注胶合成压制等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但是普通消费者很难掌握专业知识,很容易上当受骗。针对抽检结果,北京市工商局同时发出珠宝玉石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购买珠宝玉石首饰时,首先要看是否有附带的证书,其次要看证书与实物是否能对应上,最后要看证书出具的检验机构是否权威。 (贾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