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郭盈 记者王文郁)近日,辽宁省营口市工商局召开直销企业分类管理暨直销监管系统实施工作会议,入驻营口地区的直销企业外事经理、企业代表等近30人参会。会上,营口市工商局就《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和“营口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频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展培训,并现场解答了企业代表的提问。
记者从营口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坚持“放管服”协同推进,扎实有序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同时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要求,立足职能,对直销监管工作进行大胆尝试。一是研究设计了“营口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频道”,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具体包括图片新闻、红盾传真、直销动态、传销骗术、政策法规、专题报道、直销企业展播、打击传销图片、直销监管系统、举报电话和投诉咨询共11个栏目。其中,直销监管系统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信息、会议活动报备、直销监管通报、服务网点信息和直销培训员信息等菜单,直销企业可以通过该频道报送上述报备申请材料,监管部门网上受理审批,基本实现了“企业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预期目标;二是制定了《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出台了《直销企业分类评价标准》,对在营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直销活动四项内容进行评分,按照评价成绩分为A、B、C、D四档,据此实施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这两项措施的出台,创新了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模式。
营口市工商局负责打传规直的主管领导表示,在实施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营口市局将工作重点放在放宽市场准入,并根据企业诚信程度,通过双随机抽查、信用公示、分类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加强对直销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和直销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提升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并与企业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是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年,营口市工商局结合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思路以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直销监管工作进行了大胆尝试,新推出的《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和“营口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频道”,通过搭建监管平台服务企业,将“放管服”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