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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 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今年市场监管工作任务


    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加强总体谋划,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时点,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在“放管服”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加强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商事登记便利化,完善各项改革措施,支持基层多样化探索,持续形成了新的改革亮点,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逐步形成。
  ——“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启动。从“三证合一”到“多证合一”,这项改革从最初的改革难点,逐步成为准入制度改革的热点。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并作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这项改革作出部署。各地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多样化的改革模式,大幅度整合涉企证照,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总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辽宁等8个省开展试点。
  ——“先照后证”改革取得新进展。从最初的审批顺序调整,到目前成为倒逼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为进一步精简许可审批,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创造了条件。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总局修订并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将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指导各地严格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工商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共享应用、互联互通。积极支持上海、广东等地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借鉴。
  ——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以企业办理登记“零见面”、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为目标,在北京、江苏等地试点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关于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开通网上登记系统,许多省市实现了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营业执照,有的实现了跨地域办理。总局在5个省开展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
  ——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和简易注销改革。在放开县级企业名称库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今年3月1日在全国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至5月15日,全国共有15162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
  ——积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升级改造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加强宣传,目前已集中公示扶持政策5400多件、提供导航1900多项,累计访问量达6000多万人次。开展银企对接、项目对接活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吸纳大学生、农村剩余劳动力、退伍转业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
企业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加强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市场监管新机制。
  ——全面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是国务院明确的改革任务,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总局召开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公布了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将12类40项工商检查事项全部纳入,100%实施随机抽查。积极推动与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31个省(区、市)都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些地方建立了工商牵头的跨部门联查工作机制,提高了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改变了过去“想查谁就查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随意监管方式。为规范抽查工作,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认真抓好信息公示工作。基本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至5月底,全国已公示2016年度年报企业1663.33万户,年报公示率65.63%,比上年度同期提高5.6个百分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至5月底全国累计有312.94万户企业公示即时信息789.14万条。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处罚信息公示通报机制。
  ——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联合惩戒。总局发布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推动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至5月底,工商系统累计向其他部门提供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811万条,全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384.66万户,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164.8万户,全国联合限制“老赖”担任公司各类职务12.11万人次。
  ——加强“全国一张网”的建设和运用。按照今年全面建成的目标要求,明确了验收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确立了信息化工程建设整体架构和重点任务,制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一张网”建设进展顺利。同时,加大公示系统的宣传,社会应用日益广泛,影响力不断提高,对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竞争环境持续改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进一步加强竞争执法工作。积极实施竞争政策,参与研究制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工作。扎实推进垄断案件查办,授权省级工商机关查处医疗卫生、保险、交通运输等领域涉嫌垄断行为,调查处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民生领域热点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扩大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成效,上半年共查处案件88件。把握新趋势新问题,加大对新业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做好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经济检查工作。加强对传销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动重点城市整治工作和‘无传销城市’创建,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至5月底,全系统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1.8万件,罚没款12.3亿元。
  ——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召开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10个部门联合部署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推动形成高效协同的监管格局。部分省区相应建立了网络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在上海长宁、江苏宿迁、山东临沂、重庆綦江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部署推动成品油质量监管,加强合同监管,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建设。
  ——推进实施广告战略。加强广告市场导向监管,开展整治“特供”“专供”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突出查处医疗、药品、食品、金融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加强广告监测,总局对4600家传统媒体、1000家互联网网站进行监测。出台《关于加强广告产业园区规范建设促进广告产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园区发挥创业基地和创新平台作用。新认定宁波、宜昌、芜湖3个国家广告产业园区。
消费维权工作扎实推进
  以深入贯彻《消法》为主线,以节日消费、新消费、日常消费为重点,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特别是针对网络购物假冒伪劣问题,增加了抽检次数。指导各地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研究制定总局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力度工作方案。
  ——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加快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平台一期工程于今年3月15日上线运行。至5月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万件。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12315“五进”,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两项维权制度,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至5月底,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
  ——完善《消法》配套规章制度。制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不断健全消费维权制度体系。加强12315数据分析应用,开展消费者满意指数研究,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和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全国消协组织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积极履职尽责,形成一些工作亮点。广泛开展网络消费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比较试验,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推进电商维权绿色通道平台建设,提高电商消费纠纷解决效率。针对预付式消费、快递服务开展体验式调查,就共享单车、网约车、携程网“搭售”等问题,约谈相关企业,督促整改。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参与全国人大《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参与行业、部门立法立标工作,消协组织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开局良好
  围绕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推动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商标工作取得新进展。
  ——制定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召开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积极推进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
  ——扎实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拓宽商标工作渠道,新设商标受理窗口20个、质权登记受理点6个。加快推进商标注册电子化,向所有申请人开放网上申请,新版网上查询系统投入试运行,电子商标公告系统初步建成。推进京外审查协作中心建设。至5月底,我国商标申请量174.8万件,注册量96.1万件,有效注册量1322.2万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效注册量3598件。收到各类评审案件申请7.64万件,审结6.4万件。发布《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
  ——加大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商标工作重点向加强商标保护转变,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为重点,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推动注册商标维权联系人信息库建设,加强商标信用监管。至5月底,全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7395件,案值7320万元。
  ——规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认真吸取西安“电缆事件”教训,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改革政府评选认定的传统方式。组织第三方建立中国商标品牌价值评价数据库,发布《2016年中国商标价值排行榜》。
市场监管基础保障不断加强
 围绕改革新要求和市场监管新任务,加强总体谋划,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保障,为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撑。
  ——推动规划发布实施。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对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专家座谈会,近期正在组建由35个部门组成的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规划落实。各地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加强统筹谋划,通过编制地方规划、出台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等,把今年各项任务与规划有机衔接,全面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编制立法计划,启动总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效能,对一些省区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围绕“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等重大改革,全力推进相关信息化建设。完成总局政府网站升级改造,提升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总局网站在2016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列国务院直属部门第3名。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总局常态化制度化,实现总局内部巡视全覆盖。召开总局机关第三次党代会,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共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学员3087名,网络培训覆盖到基层。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跟踪研究,强化基层建设。
  ——加强基础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市场环境形势分析,定期上报国务院,为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参考。一些地方开展了开办企业便利度、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指数等方面的分析评价,得到了领导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扎实推进,总局被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评为2016年度新闻发布10个优秀部门之一。“两报一刊”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取得积极成效。
  ——不断扩大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2017年世界地理标志大会等重要国际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多边双边合作交流活动148项,签署中外合作协议10项。妥善处理涉港澳台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做好下半年的各项任务
  做好下半年工作,要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在“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按照全年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准入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建设,着力打造营商环境的“高地”,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市场准入环境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围绕提高准入效率,优化服务,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繁荣发展。
  1.全面实现“多证合一”改革。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抓好重点任务,确保今年10月1日前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对证照种类、数量进行全面梳理。总局要加强跟踪指导,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加强窗口建设。要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配合做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工作。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支持上海浦东等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抓紧选择一些地方推广浦东经验,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时全国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在企业登记环节上,经过试点将全面推开不管是内资还是外资,一个窗口办事并限时办结,使外资在中国办企业更加便利。
  2.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继续完善措施,今年10月底前,全国各地企业登记机关全部开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网上登记与窗口登记并存。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开展业务技术培训,10月底前全国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按照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开展对标,研究建立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趋势,及时研究便利化登记措施,大力支持创业创新。
  3.稳妥推进企业名称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大名称登记改革力度,今年10月底前全面放开省、地(市)企业名称库,制定名称禁限用规则和相同相近规则,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有效解决“起名难”的问题。取消企业集团登记,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使更多的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高效快速地退出市场。做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工作,9月底前出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
  4.营造小微企业发展良好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深度挖掘数据资源,把小微企业名录打造成为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扩大小微企业名录在部门间的共享与应用,汇集有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建立“银商互动”合作机制。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小个专”党组织“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快非公党建数据库建设,提升非公党建整体水平。
强化市场竞争环境建设,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顺应企业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新期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竞争环境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围绕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竞争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各省(区、市)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全面实行本系统各业务部门的联合抽查。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双随机、一公开”是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体现随机的内涵,不是信用好的、抽查过的,就不再抽查,避免人为选择。在双随机的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方法,对群众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转办交办或工商部门通过其他手段掌握的违法违规线索、案件等,依职权开展核查和处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的法律边界,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政府监管的责任。要注重公开透明,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化,把市场监管放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做好年报收尾、总结和数据分析工作。扩大信息公示范围,加大公示公开透明度,年底前实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两个100%。定期公布《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加快制定《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归集格式规范》,推进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指导省区市尽快建立部门间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适时开展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防范市场风险。通过几年努力,逐步形成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
  3.加大竞争执法工作力度。围绕水电气、医药等民生领域和舆论重点,继续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有序推进重大垄断案件调查和线索核查工作,认真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工作,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继续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经济检查、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各项工作,针对新型传销方式和手段,加大线上线下打击力度。抓好“无传销城市”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采取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识别传销能力。尽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细则的出台,加强政策审查,规范政策制定。
  4.加大广告战略实施力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对涉嫌导向问题、政治敏感问题或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定向监测,快速处置,严肃查办。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公布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完善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制度,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继续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打造广告业“双创”平台。
  5.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精准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强化内外部协调协作,深入推进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定向监测,警示违法行为,督促平台落实责任。依法公示对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加大对网上失信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力度。持续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成品油、农资、文物流通市场监管、合同监管、动产抵押登记等工作。
  6.全面建成“全国一张网”。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确保今年全面建成“全国一张网”。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示系统使用、运行和管理。不断提高公示数据质量,推进全国统一的公示查询功能建设,实现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公示系统的使用培训,今年市县所三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熟练使用率超过60%。
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适应消费新趋势新特点,创新维权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社会共治,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1.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力度。假冒伪劣既侵害消费者权益,又严重挤占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下半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重点加强对网络市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治理,加大惩戒力度,逐步实现“天下少假”。
  2.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指导各地开展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做好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全发布。推进“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以农村消费市场为重点,开展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公用企业服务、修理和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系统和全国消费侵权案件数据库,增强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执法协作。
  3.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加快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建设。完善12315受理投诉举报工作规则,统一规范电话和互联网渠道消费者诉求的处理流程。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力争今年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省级全覆盖。出台“消费者满意指数”,对全国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进行测评。进一步扩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范围,加强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相关信息的公示,引导社会诚信建设。
  4.支持消协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企业约谈、弱势消费群体诉讼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强维权社会监督,深入开展热点、难点和新消费领域体验式调查和评议工作。加强消费教育与消费维权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加大立法立标参与力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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