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在树立个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升级安防技术等方面持续发力,更要在提高相关法律的兼容性和操作性、确保法律威慑能够形成合力等方面久久为功。
■张智全
只要花费数百元,就可轻易从网上购得他人包括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和手机卡等在内的 “四件套”。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成了滋生金融犯罪、电信诈骗的温床,并形成一条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据7月3日《新京报》报道)
银行卡之所以在网上被非法买卖,是持卡人信息没有安全保障的直接后果。在互联网上,觊觎网民银行卡信息的不法之徒时时潜伏着,企图以钻山打洞的伎俩倒卖他人银行卡而骗取不义之财。一旦“养痈成患”,轻则让受害者个人信息泄露,并使其真金白银付诸东流;重则扰乱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危害巨大。
不得不说,网售银行卡形成完整利益链,首先是因为少数持卡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随着金融服务的越发完善,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多张银行卡,由此产生了闲置银行卡的处理问题。少数持卡人为了蝇头小利,对闲置的银行卡不是注销而是选择出售。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不仅是在为可能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当“助手”,而且等于出卖了个人信息和个人信用,将自己置于各种潜在的风险中。
如果说持卡人安全意识欠缺所导致的银行卡非法网售还情有可原,那么掌握众多网民银行卡信息的银行审核把关不严,为不法之徒开启网售方便之门就太不应该。根据规定,办理银行卡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他人办卡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且还要求与被代理人予以电话确认。然而,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不少银行的柜员仅凭肉眼判断是否 “人证一致”,无意中给不法之徒网售他人银行卡开了“偏门”。同时,部分银行片面追求办卡数量而疏于监管的饥不择食,更是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更何况,还有一些银行“内鬼”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如此这般,网售银行卡生意的火爆也就再自然不过。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银行卡网售生意的风生水起,很大程度上还缘于公民个人信息的技防不能永保无虞。目前,我国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还不够完善,二代身份证挂失后仍可被使用的问题一直没得到彻底解决,公民身份证被盗用的风险仍然存在。与技术升级相比,更为关键的是法律必须对银行卡的网售非法行为形成强力威慑,才能防微杜渐。尽管目前我国已有了 《网络安全法》,但个人网络信息的保护仍存在法律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相互不够兼容、不能形成威慑合力等不少薄弱环节,以致法律对银行卡的非法网售行为很难彰显“钢牙利齿”般的震慑效果。
一言以蔽之,银行卡网售非法生意的“红火”折射出银行卡网络安全 “篱笆”在多种因素的叠加交织下,还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漏洞。因此,扎紧银行卡网络安全的“篱笆”,让其不再成为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就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还必须综合施策。既要在树立个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升级安防技术等方面持续发力,更要在提高相关法律的兼容性和操作性、确保法律威慑能够形成合力等方面久久为功。如此,扎紧银行卡网络安全“篱笆”的愿景才能“照进现实”,网民手中的“网络存折”才能真正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