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中源陶瓷自2013年起推出购砖全额返现的活动,吸引了数百位消费者参与。如今,其旗舰店人去楼空,承诺成了一句空话……
图一:北京新中源陶瓷自2013年起推出“0元购砖”促销活动。
图二:2013年北京新中源陶瓷“0元购砖”促销火爆,消费者排队购买。
■本报记者 孙蔚
“0元购砖”,听起来是不是特别有诱惑力?这是北京新中源陶瓷自2013年起推出的促销活动,承诺买瓷砖全额返现,也就是说,不用花钱就可以买瓷砖。数百位消费者没有抵住诱惑,花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购买了新中源瓷砖。如今,北京新中源位于十里河的旗舰店大门紧锁,商家承诺的返现成了一句空话。
新中源旗舰店人去楼空
伴随着1.2万平方米超大旗舰店闭门谢客,新中源陶瓷彻底退出了京城家居行业主流渠道。从在京年销售额超亿元、店面超过20家的陶瓷巨头,到如今日薄西山,四年间新中源陶瓷上演了一场由盛转衰、败走京城的悲喜剧。
近日记者实地探访时看到,新中源位于北京十里河闽龙陶瓷总部基地西入口最为醒目的大店招牌已被摘掉,“新中源陶瓷”字样的痕迹依稀可见,数张宣传横幅杂乱地扔在门口。店内已经搬空,空荡荡的大厅里只剩下几件脏沙发。
辉煌之时,新中源在北京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等所开的专卖店超过20家,如今却节节败退:2013年,全线撤出居然之家;2017年初,撤掉最后一家店,挥别红星美凯龙;2017年6月,除东五环边上的楚记陶瓷城等个别小卖场外,北京地区已见不到新中源的踪迹。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座建立于2010年的旗舰店,虽然只是总部位于广东的新中源陶瓷在北京开设的分销点之一,却以超大面积和“0元购砖”的独特营销模式,成为新中源在京城名副其实的桥头堡。也正因为如此,它的倒闭,成为新中源败走京城的标志。“我们曾经是巨无霸,如今却是日薄西山。”回首当年销售额超亿元的辉煌过往,曾任职北京新中源陶瓷核心管理层的孙强对记者感慨道。
消费者返现无望
“0元购砖”,即一次性付清全款后,可享受36期全额返现或12期60%返现。这种销售模式始于2013年8月,北京新中源通过团购网站和展销会发布信息,将消费者吸引到旗舰店中签单。
前不久,“老板失联”“促销活动成骗局”“消费者人财两空”等消息传出,一些曾经参加过北京新中源“0元购砖”活动的消费者慌了。
方先生2016年4月花了12万余元购买了北京新中源的微晶石瓷砖。据他介绍,当时觉得返款活动很实惠,瓷砖品牌也比较有知名度就参加了。不过,他也疑惑“哪有这么好的事”,但该公司销售员告诉他,北京新中源之前把宣传费花在邀请明星上,现在想换个宣传方式,通过让利给消费者来打造口碑。
刘女士2015年6月得知北京新中源正在推行“0元购砖”活动,于当年7月以个人名义去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丰盛支行办理了25万元贷款用于买砖。之后每个月新中源都会帮她分期还款,但到了今年5月,刘女士被要求先垫付该月贷款。虽然之后不久她就从新中源获得了补款,但到下一期还款日时,新中源就没再帮她还款了。“目前已还了22期的款,还剩下14期贷款10万多元没还。”刘女士说。
据方先生提供的《新中源陶瓷广告补贴协议书》显示,参加返款活动的消费者交至少1万元的保证金,就可以4.8折的优惠价购买除了特价品之外的瓷砖。方先生花了12万余元,该公司将分36期每月向他返款3333元左右。按协议书规定,如果该公司不能按时补贴货款,则按应补贴金额的千分之一日息计算作为滞纳金。然而,从2016年5月份开始,该公司就停止向方先生发放补贴款了。
此外,还有一些消费者交了定金或货款但没拿到货。据记者了解,目前被牵连的消费者至少有290人,未返款部分至少有654万元。据多名参与维权的消费者称,该公司的员工告诉他们,出事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财务困难。
广东总部是否该担责
不止一个消费者认为,广东新中源对此事也要承担责任。但位于广东的新中源陶瓷却并不这样认为。其官方微博曾发过两份律师声明,称北京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及新中源建材有限公司不是其实际控制人,对于北京新中源举办的“0元购砖”“样板间征集”等涉及返款的活动,属于该公司自主独立营销行为,广东新中源对此并不知情也无权干预,对北京新中源公司对外拖欠的贷款及其他债务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清偿义务。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20日变更了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这家公司从2009年成立到2016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多次变更,目前该公司还有官司缠身。
参与维权的消费者告诉记者,2017年5月辞任的北京新中源经理、法定代表人曹文华,事发后就没再公开露面,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广东新中源媒介经理胡海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正常的市场促销行为并不违法,问题出在北京新中源而不是厂家,因此责任也应由北京新中源承担。”
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传文认为:“商家兑现不了全额返款的承诺已涉嫌合同诈骗,从法律角度来说,100%返款这一促销手法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吕传文指出,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北京新中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跟广东新中源,也就是新中源总部确实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不排除可能有其他关系。如果双方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北京新中源一直在使用这个品牌,广东新中源不可能不采取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两者之间可能存在其他的协议关系,包括商标授权关系。因此,要根据双方的合作模式以及对消费者的误导程度,判定总部是承担连带责任还是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