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全面客观真实测试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性能,指导消费者理性选购、科学使用智能扫地机器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决定开展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比较试验活动。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多次邀请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公司、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行业协会部分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等方面对开展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比较试验的性能测试方法进行了商讨论证,并于2017年1月19日在省消委会官方网站——四川315消费维权网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程序我们委托承担本次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比较试验检测工作的单位又进一步细化了《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性能测试方法》。现就《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性能测试方法》再次公开征求广大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意见,热忱欢迎各界献言献策,我们将按程序和相关规定,认真研究汲取,计划组织实施。《家用智能扫地机器人性能测试方法》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凡有意见者请通过下列渠道反馈:
(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官方微信、微博:四川消费者之家
(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消费指导部王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28-86765043
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工商大厦第二办公楼4018室消费指导部
邮编:610017 邮箱:scxwhxzb@163.com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