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11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今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报告。据统计,福建省各级消委会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968件,解决10835件,解决率90.53%,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115.48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79件,得到加倍赔偿金额51.49万元,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罚没款3000元。从投诉热点看,福建省电信服务类投诉依旧高烧不退。
今年上半年的投诉,根据投诉性质划分为合同问题、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虚假宣传问题、价格问题等。其中,合同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9.59%;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也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三者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
上半年,福建省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6931件,占投诉总量57.91%。从类别来看,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及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五。共受理消费者服务类投诉5037件,占投诉总量42.09%。从类别来看,电信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与互联网服务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三位。
其中,电信服务类投诉共1584件,占总投诉量的13.24%、占服务类投诉的31.45%,与2016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5.04%。主要问题包括宽带业务的售后服务质量差、消费存在强制和收费存在不合理、不明朗的现象。具体体现为: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被开通具有收费项目的信息服务;消费者在使用信息服务中对收费不明确;办理的包年业务因无法实现及时衔接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办理的业务存在捆绑销售给消费者带来经济负担。
食品类投诉共484件,占总投诉量的4.04%、占商品类投诉的6.98%,与2016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75%。主要问题有:一是消费者的就餐环境、卫生状况存在隐患;二是过期食品仍在销售;三是夸大食用效果,误导消费者。
此外,微信购物投诉呈上升趋势。据了解,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其进入的门槛低,建立朋友圈的好友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一旦出现纠纷,“微商”就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责任,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难度。
针对微信购物投诉日益增多的趋势,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不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二是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三是选择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