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箱包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本报讯(记者贾珺)8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箱包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共有22款箱包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标称商标涉及“路易威登”“温莎”“马连奴”等。
不合格样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为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据专家介绍,质量合格的旅行箱包在标准规定负重条件下进行振荡冲击试验,分别检验背带、提把、侧提把等部件,经过试验测试,商品各部件应不变形,无断裂、损坏,不开线;固定件、连接件应不松动;箱体应不变形,无开裂;拉杆拉合应顺畅,不变形、不松动、无卡阻,不脱节,拉杆与箱体结合部应无开裂、松动;箱锁开启应正常。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Mari-noOrlandi马连奴 (4款)、KOPS迈克高仕 (3款)、SUREN、VINSOR温莎 (3款)、FURLA(2款)、LOUISVUITTON路易威登(2款)、Hiroshi-ma(2款)、GUCCI、Charles& Keith(2款)、MICHAELVALENTINO等。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立案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保存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北京市工商局同时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旅行箱包时,要在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有清晰、耐久的标志,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等各种信息是否齐全。除此之外,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产品的所有凭证,其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北京市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购买箱包时务必注意查看标识、标签。旅行箱包标准规定,产品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规格(型号)、货号、主体材质(面料、里料)等。标签标注不正确,会让消费者造成误解。
查看标识时可注意标准规定,材质名称、成分与产品所用材料相符;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允许标注“真皮”;移膜皮革、剖层皮革材质应注明“移膜”“剖层”字样;使用多种成分复合制成的材料,其中皮革基体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不能标注“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