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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放管服”三轮驱动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王宝祥 王文郁


    ■王宝祥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辽宁省阜新市工商局获悉,近年来,阜新工商围绕全市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和百姓关注热点、难点,以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载体,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中心,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放管服”三轮驱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消费维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在服务阜新地区经济发展上做足“功课”。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放促活
  2017年是辽宁省阜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阜新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
  在巩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简易注销、同城通办、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一系列便民利企改革,实现登记注册全程“无纸化、无介质、无收费”进程。
  从2016年10月初开始,阜新市工商局在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率先推行“导服四步法”;在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大厅普遍实施了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材料统一制,强化“三个突出”星级服务规范,实行登记注册“五三一”制度。同时,将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和个体运输户登记管理事权下放到县区,并依法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等审批事项。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放管结合
  阜新市工商局在处理“宽进”与“严管”、监管与发展、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上,始终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阜新经济转型升级作为标尺,在“放管服”上下功夫,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伴随《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工商部门全力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制度,逐步建立企业信息统一公示、异常经营名录管理、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以及“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制度。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工商、国(地)税、质监、公安、卫计委、发改委等27个行政监管部门依托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归集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处罚、监管的实时数据,形成部门协同监管、信用联合惩戒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诚信体系。
  在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上,今年阜新市工商局以群众关注和消费者关心的家用电器、成品油、网络购物、建筑材料、家具和农资为重点,集中开展了红盾护农、红盾网剑、红盾国V净油及红盾质量维权、节日市场、中高考用品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对金融、保险、电信、旅游及预付费消费领域开展行政约谈。从医疗、教辅图书、汽车销售及维修、餐饮、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供热、供水、网络购物等热点问题入手,严厉打击强制交易、限制竞争、商业贿赂、非法传销、非法集资、制假售假、虚假广告、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网络广告监管,清理“特供”“专供”、校园网贷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阜新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8万元。
有效利用职能优势服务到位
  多年来,阜新市工商局秉承“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市场监管是第一职责,消费维权是第一使命,队伍建设是第一保障”的工作思路,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监管服务、依法维权理念,用足用活国家、辽宁省促进阜新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各项优惠政策,构筑大服务、大消保、大维权、大执法体系,实现精准服务、特色服务、零距离服务。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行“众创空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对微企住所(经营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域楼宇内的实行场地报备制。通过建立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用工营销、融资服务,提高阜新市场主体的活跃度和生长期。
  阜新市工商局还有效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开展银企对接、信用担保、商标质押、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多渠道助企融资,盘活企业“休眠”资产,解决微企成长中的“烦恼”;实施“商标兴市”战略,指导企业加强商标培育,提高企业的品牌竞争和无形资产价值,培育阜新本土商标品牌做强做大;连续17年在全市市场主体当中推动“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助力企业诚信经营,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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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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