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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5家房屋中介坑害消费者被查
作者:黄磊


  本报讯 又到毕业季,一些房屋中介抓住新毕业大学生经济基础差、社会阅历少、防范意识差等特点,以低价为诱饵,吸引年轻人租房,其后,则以各种方式克扣租户押金或租金。近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对北京自如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5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房屋中介进行了公示披露,并已立案调查。
  北京自如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房屋中介公司,却是“投诉大户”。仅今年上半年,针对该公司的投诉就有10件,举报12件,主要投诉的问题是:合同到期不退押金,提前解除合同不退租金和押金。
  据朝阳工商提供的投诉信息,2016年3月,有消费者与该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已支付7个月房租和1个月押金。然而,该公司在7月份告知消费者房屋无法继续居住,既不提供新的住房也拒绝退还已交纳的房租和押金,还强行将消费者的个人物品搬出房屋。
  工商所调解过程中,该公司态度消极,不配合调解,并拒绝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该退还消费者已交纳的剩余房租和押金。该公司表示,只能退款2000元,拒绝全额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
  工商部门在后续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的行为。工商部门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立案调查处理。
  除自如有家外,此次披露的还有北京万达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平安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5家房屋中介公司。这些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有:编造各种理由不退还押金;编造理由或强行收回租户留存的合同和票据,使租户维权受阻;部分中介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换锁等方式,逼迫租户搬离。
  消费者可通过关注“北京朝阳工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属地政府部门新媒体平台(北京朝阳APP等)获取披露名单,或通过分局网站查询。
  对存在以上问题的15家房屋中介,工商部门均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均已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连锁经营的品牌房屋经纪公司租房,务必逐一核对房内各种设备的状况,尽量拍照留存证据,签约前还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是否处于经营异常状况,有无被处罚、被起诉等情况。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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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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