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爱好者田某通过驴友微信群报名拼团漂流,意外受伤索赔遭拒。不久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由于组织者不以盈利为目的,游客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事实上,目前此类纠纷并不鲜见,一些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通过微信群、QQ群等社交空间发起“拼团游”。这些低成本的推广渠道虽然受到了一些人的欢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方往往会因责任分担问题引发纠纷。日前,《广东省旅游条例》通过,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微信等社交平台从事组团活动”的规定引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