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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约谈共享电单车企业
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解决机制
作者:王晓冬


  本报讯 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使用,共享电单车也逐步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近日,为规范企业共享电单车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对“7号电单车”“小鹿单车”“芒果单车”“小蜜电动车”等经营共享电单车的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认真落实3项主要工作。
  一是开展经营活动时,务必保证经营资质依规合法,证照齐全有效。二是因共享电单车经营活动中存在预付费经营行为,企业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解决机制,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经营中,注意保证电单车须符合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今后,朝阳工商分局将持续关注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情况,做好监管工作,以保障行业经营行为规范有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王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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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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