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公布了对武汉市部分商场、专卖店销售的珠宝商品的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老凤祥”“周六福”“OL珠宝”等14批次样品不合格。
武汉市工商局于今年第二季度委托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该市部分商场、专卖店销售的珠宝商品进行了抽检,共发现14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印记内容、命名规则、珠宝标签等项目不合格。
GB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规定: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标签中应标明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贵金属首饰命名内容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OL珠宝、张万福、龍鳯珠宝、老凤祥、周六福、鸳鸯金楼等。
据悉,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武汉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组织处理。
●消费提示
四种陷阱
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时常常会遇到以下4种陷阱:
一是以次充好,此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将B货、C货、D货翡翠冒充A货翡翠。二是以假充真,最常见的是以染色石英岩冒充翡翠,以玻璃冒充水晶,以玻璃猫眼冒充天然猫眼,以合成宝石冒充天然宝石。三是标识不明,主要表现为珠宝玉石定名混乱,所用金属材料标注不明确,一些商家用金、银、铂之外的非贵金属作为首饰材料,但在销售时却不加以说明。四是价格陷阱,很多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砍价的心理,标出高额天价,然后虚假打折。
三项注意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珠宝首饰产品应注意以下3方面事项:
首先,尽量到正规商场及品牌专营店购买珠宝,尽量避免从私人手中、国外以及网上购买珠宝类商品。
其次,注意索取正规票证,票证上的内容应与珠宝首饰的标识一致,最好将质量、材质等关键信息列明,如果在旅游珠宝商场购买珠宝,一定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注明宝玉石的真实名称,所用金属材料的名称、成色、饰品的价格等具体情况,并索要相关鉴定证书。
再次,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向商家索取权威珠宝鉴定证书。珠宝鉴定证书的机构资质认证有CMA计量认证、CAL授权认可、CNAS实验室认可等3种形式。其中,CMA认证是国家根据《计量法》对鉴定机构的计量认证,是所有珠宝鉴定证书中必须具备的。珠宝鉴定证书还应当标明鉴定机构的联系信息,以便消费者查验证书真伪。 (吴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