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发布23款台灯比较试验结果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日前,广州市消委会发布了台灯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标称为孩视宝VL225、东联T20、三雄极光PAK420060、视贝WT1103等品牌的4款样品,在辐射电磁骚扰,标记,骚扰电压,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指标上与国家相关标准有差异。
据悉,本次比较试验对23款“护眼灯”或标称具有“读写护眼功能”的商品进行了测试,涉及标称为PHILIPS(飞利浦)、OSRAM(欧司朗)、欧普照明、孩视宝、Panasonic(松下)、佛山照明、小米、腾讯儿童、爱德华医生、Paul-mann(德国柏曼)、BenQ(明基)等19个品牌。
比较试验对读写台灯的标记,结构(基本安全和视网膜蓝光危害),防触电保护,潮湿试验、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8项安全性和EMC(电磁兼容性)指标,以及光度学要求、显色指数、频闪、光源舒适性、光源角度可调性等5项性能指标进行了专业测试。
结果显示,在安全性和EMC方面,标称品牌为孩视宝VL225、东联T20、三雄极光 PAK420060、视贝WT1103等4款样品,分别在辐射电磁骚扰,标记,骚扰电压,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指标上与国家相关标准有差异。
此次比较试验还对读写台灯进行了消费体验测试,体验项目主要包括光度学要求、显色指数、频闪、光源舒适度及光源角度可调节性等5项与消费者体验密切相关的性能指标。其中,光度学要求主要测试其照度及照度均匀度。长时间在照度过低或照度不够均匀的光线下看书写字,容易导致视觉疲劳,严重时可造成近视。结果显示,有11款样品在光度学要求上达到参考标准GB/T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的A级照度及以上要求,且其余性能体验项目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综合以上两方面测试结果,参与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中,有19款样品的安全性和EMC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11款样品在光度学要求上达到参考标准GB/T9473-2008的A级照度及以上要求,综合表现较好的样品有9款样品,标称品牌分别是冠雅、Panasonic(松下)、PHILIPS(飞利浦)、Paulmann(德国柏曼)、开林、Panasonic(松下)、良亮、腾讯儿童和冠雅。
测试结果出来后,有5家生产企业来函来电反映,标准GB/T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发布实施时间为2008年,不再适用于目前以LED光源为主的读写台灯市场。因此,广州市消委会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制订或完善相关标准,以确保读写台灯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青少年儿童视力健康。
●消费提醒
“护眼”无国标消费勿盲从
如何选购优质的台灯?广州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选购:
1.查标志。台灯是国家CCC强制认证产品,CCC认证是这些产品基本安全保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产品必须通过该认证才能在市场销售。
2.看外观。挑选台灯产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工整,说明书是否规范详细;查看具体产品时,关注产品用料及布线,如罩盖光滑度及透光均匀性,电线材质、粗细、布置工整度等。
3.重参数。消费者选购商品时,要留意产品包装及实物标贴的相关参数。要达到较舒适照明效果,应选择色温在4000K及以下、显色指数82以上的台灯。对显色效果有更高要求的,比如绘画,可选择显色指数90以上的台灯。
4.关注用眼安全。为了避免较强眩光,建议消费者尽量选购带磨砂罩的照明产品。近距离照射的灯具,如产品设计不科学,会产生刺眼光线,影响用眼舒服及安全。
5.避免蓝光危害。有些LED芯片蓝光成分比较高,会对视网膜造成较大的影响。国家标准要求,普通照明LED产品需保证蓝光危害为无危害级别或者低危害级别。在为小朋友选择护眼灯时,最好选择标注无危害级别的产品,字眼包括:无危险类、RG0类。
6.谨防频闪效应。阅读时,频闪效应会导致视力下降,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头晕头痛。依据人眼对闪烁的可察觉性,一般分为“不可察觉”和“低风险”等级。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选择“不可察觉”等级或无频闪的台灯,可以在产品包装上查找相关信息。
7.避免选购误区。标称“护眼”不一定真护眼。在本次比较试验购样过程中,广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发现某些商品虽然名称上不使用 “护眼灯”字眼,但在其说明书或包装上依然会标注“阅读写字”“护眼”等功能,网购平台更是在名称栏就标注 “护眼灯”,以提高产品搜索率。目前国家对于护眼灯并未有明确界定及标准,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不实宣传。在护眼功能上,价格越高,护眼功效未必越好,要避免盲目选择高价产品。 (黄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