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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斩草”行动
重拳打击10种传销行为
作者:李涛 王照重


  本报青岛讯(李涛 记者王照重)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召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动员会,联合公安、教育和人社等部门开展“斩草”行动,重拳打击传销。
  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坤兴表示,传销违法行为正在由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经过工商、公安部门多年坚持不懈地打击整治,传统的异地聚集式、实物性传销的发展蔓延态势已经得到明显的遏制。随着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知识的不断普及和防范意识的逐渐增强,口耳相传,面对面拉人头式传销已由地上转为地下,开会、培训等聚集活动已由宾馆转移到了更为隐蔽的小区民居,不仅给执法部门的打击取缔带来了难度,还常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尤其是针对特殊群体,如在校大学生、离职下岗人员、老年人的传销犯罪行为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青岛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山东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斩草”执法行动通知,切实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
  为将预防、打击的阵地前移,青岛市工商局还联合辖区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走进大学校园,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举办一次预防传销知识讲座,发放一封致大学生的公开信,赠送一本防范传销漫画手册,建立“预防传销进校园工作联络站”。
  据悉,执法部门将对以下10类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打击:
  1.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各类传销组织等违法行为。
  2.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旗号,诱骗求职人员缴纳所谓“加盟费”“代理费”“创业费”等费用或者以购买一定数额商品的形式,取得加入资格,从事发展下线,实施团队计酬传销行为。
  3.打着“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旗号,包装成政府重大项目。
  4.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工程”“投资开发”“连锁销售”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5.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以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为诱饵,鼓吹高额佣金、收益回报,利用微信、微商平台发展下线人员,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行为。
  6.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购物报销”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人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加入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传销行为。
  7.打着“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消费养老”的幌子,开设专门的网站平台,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拉人加入的传销行为。
  8.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的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
  9.借助“××币”“××理财”等虚拟道具,鼓吹数倍于本金的高额收益,设置推荐奖、碰对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的传销骗局。
  10.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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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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