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成都 2批次金童电热蚊香液不合格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第二季度卫生杀虫剂质量抽检结果,2批次“金童”电热蚊香液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局2017年第二季度在该市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郫都区开展了卫生杀虫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气雾剂)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检。针对蚊香的检验项目包括:有效成分、水分、抗折力、脱圈性、连续燃点时间、平整度;针对电热蚊香片、电热液体蚊香的检验项目为有效成分;针对杀虫气雾剂的检验项目包括有效成分、酸度、水分等。
  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卫生杀虫剂中蚊香、电热蚊香片、杀虫气雾剂全部合格,个别电热蚊香液的有效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超标,既会缩短害虫对药品的耐药周期,又可能对人畜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从成都龙泉驿百伦新宸百货有限公司抽检,标称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金童”牌0.6%氯氟醚菊酯电热蚊香液,氯氟醚菊酯质量分数不符合国家标准。
  据悉,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成都 2批次金童电热蚊香液不合格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