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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奥爱玛 小刀等45款样品不合格
作者:贾珺


  本报讯(记者贾珺)10月10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标称商标为“爱玛”“小刀”等45款样品,因被检出存在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不合格项目,被公开曝光。
  在近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市场上销售的45款电动自行车商品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多个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追风鸟、新飞、爱玛、LUYUAN、BODO宝岛、小刀、雪豹、捷圣、绿佳、SUV、金鸟、邦德富士达、捷马、赛鸽、骑韵、雅乐骑、跑狼、光宇科斯特、珑玥 LONGYEAH、远豪、SUNBATTLE、麦威、星速、派乐等。
  抽检中发现,标称无锡耀杰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龍馬三陽电动车(型号为迅鹰),标称上海吉哥电动车有限公司监制、天津华迅电动车有限公司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型号为吉翔),无法与标称生产企业或委托方取得联系。此外,天津三商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声称,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标称天津三商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轻扬永派电动车”厂名厂址被假冒。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上述3款电动车。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已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北京市工商局同时要求,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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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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