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机场才知道托运行李要收费,20公斤收300元,这太不合理了!”近日,湖北武汉的消费者张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乌鲁木齐航空公司没有免费行李额,并质疑其收费标准过高。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新认为,航空公司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实行差异化服务,出发点本无过错,但要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各项权利,事关消费者重大利益的事项,提示告知要醒目、清晰、准确、到位,否则就涉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