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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部门约谈电商
双11预售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作者:贾珺 游婕


  本报讯(记者贾珺 游婕)平台经营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及其经营者将被采取禁限措施、弹窗广告须确保“一键关闭”……11月7日,由北京市工商局牵头,北京市公安局、商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网信办、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家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对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在线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双11促销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以防范网络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局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出指导意见:在商品质量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集中促销期间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采取禁限措施;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方面,应明示赠送商品或服务的详情,对于弹窗广告要以显著方式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能够一键关闭;在化解消费争议方面,应当畅通维权投诉渠道、提高首次解决纠纷的效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应参与网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针对一些平台商家推出的预售缴纳订金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特别指出,平台经营者不得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并增加限退条件等霸王条款。
  此外,北京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名称、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与标签不一致的不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等功能或保健作用的,不得销售。食药监部门还将约谈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及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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