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7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5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0大类食品,共抽检1731批次,其中合格1730批次,不合格1批次。
1批次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标示为南昌艾精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7月10日生产的炒南瓜子,霉菌检出值达50CFU/g,超标一倍。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样品被霉菌污染。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霉菌的限量值不超过25CFU/g。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据悉,该批次炒南瓜子样品销售单位是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建阳金茂店。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